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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还有多少保障房被打折

2011年06月02日 16:18 来源:半月谈

  网上舆情要览:上面国家专款已拨付,下面地方政府却监守自盗,套取挪用保障房资金。已非第一次的保障房建设“被打折”让等着入住的民众愤愤不平,有网友建议,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以“透明公开”应对“被打折”。

  新闻背景: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国家对于包括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然而在陕西商洛市商州区廉租房建设严重缩水,上报计划中的600套廉租房缩水成了200套。而且在约定期限内一套未建,实际只利用商品房改出72套,而该计划的1600万元国家专款已经拨付到位。

  媒体论道:

  套取挪用保障房资金,这并非第一次

  为了建保障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联手向贫困地区拨付资金,但本该用在刀刃上的资金,却成为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套利机会。信用与监管体制不彰使住房保障体制有可能形同虚设,无数盼望保障房的民众等来的或是无尽的失望。

  问题的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监守自盗。可以想象,相关企业若不是与当地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很难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房建设资金。

  而地方政府监守自盗,套取挪用保障房资金,这并非第一次。

  审计署在对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时,就曾发现一系列突出问题。这些省市不仅在资金投入上欠账超过百亿,套取挪用也达2.1亿。商洛此次被曝光的项目,正是发生于2009年,这让人不得不担心,几年来中央财政下拨的数百亿保障房建设资金,还有多少被挪用?

  在舆论的介入、曝光之后,商洛市责令将已拨付廉租房项目的资金,按原定价格结清在建的72套款项后,剩余资金收回,“877.7336万元”已于4月26日进入商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账户,用于其他新建的廉租房小区建设。

  但还必须追问的是,以往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怎样的惩处?要让后来者有所畏惧,有关方面对于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联手套取保障房资金的行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厉惩处,同时彻查当地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以边建设、边整改的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就是对套利者最大的鼓励。

  2011年中国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可能有上万亿的资金缺口,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之下,有限的资金更要保证使用效率。有的地方却在一边喊缺钱,一边挪用专项资金。商洛此次套取保障房资金事件再次提醒,地方政府的“监守自盗”是保障房建设的最大隐患,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制度监管,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很难填上,甚至会越来越大。(新京报 叶檀)

  只拿补贴不盖房 折射监管乏力

  实际上,不仅商洛市商州区执行廉租房政策不给力,去年11月审计署发布的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22个城市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房保障资金超过146亿。另有2亿元被地方套取挪用。最近还有报道说,在陕西洋县,贫困群众必须一次性交纳30年房租,方可入住廉租房。而洋县给出的说法是,该县资金非常紧张。洋县提前收取30年廉租房租金,虽有“鹅城式”收费的嫌疑,但人家好歹还盖了一些廉租房。而商州区只拿中央与省里的补贴,根本就不建廉租房。与洋县比起来,有过之无不及。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来说,资金紧张或许是实情。但是政府只拿补贴不盖廉租房,关键是无心而不是无力。

  其实,不仅廉租房政策在地方变形走样,包括廉租房在内的整个住房保障体系都不够严密。据住建部长姜伟新介绍,中央专门下达了600多亿资金。住建部还和各省市签订了协议,要求一定完成58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任务。国土部和监察部联合发文,强调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严格土地供应,落实资金,加快进度,强化工程质量。商州区吃了中央与省里的专项补贴,几年来一套廉租房都没盖,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房供给责任何在?

  虽说住房消费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时代。但是百姓的自住房,实际上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政府责无旁贷。给困难群众提供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源,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正如上海社科院专家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地方政府没有理由回避保障房供给责任。政府在廉租房建设方面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并持续给力。像最低生活保障一样,做到应保尽保。

  与对保障房供给不上心截然不同的是,不少地方对商品房供地十分“给力”。据国土部部长徐绍史介绍,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整个“十一五”期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7万多亿元。一方面,政府卖地收入节节攀升,商品房供地如火如荼;另一方面,低收入百姓渴盼的保障房供地、建设都不给力。住房供给呈现冰火两重天的尴尬局面,地方政府实际上是选择性作为。商州区以配建廉租房项目的名义向上要补贴,却只开发商品房项目仿古一条街,根本就不盖廉租房。不过是地方选择性作为的一个缩影而已。

  既然中央部委和各省市签订有保障房供给协议,中央与省里已经给了专项补贴,就要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住建部、国土部等部委要督促地方政府完成保障房供给任务,对于保障房供给打折、变味的地方,不能停留于媒体曝光、事后整改,而要明确罚则,启动问责程序。同时,改革绩效评价机制,撕下形象工程与GDP里看政绩的老黄历,多从民生角度考核官员政绩,通过科学政绩评价的力量督促地方履行包括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房供给责任,确保保障房政策真正惠及民生,不在基层变道。(四川新闻网 叶祝颐)

  廉租房缩水 应问责到底

  从3万平米、600套廉租房的申报计划,到与开发商签订11600平米、200套房的房屋回购合同,再到改头换面实建72套廉租房,商州区政府在恶意缩水廉租房建设面积和套数的同时,也一步步地把自己推入了弄虚作假的泥潭而难以自拔。

  600套廉租房大幅缩水,首先源于申报计划“注水”。商州区政府之所以向上级多申报400套廉租房计划,是为了“套取”更多的国家资金,从而减少自己对保障性住房投入的配套资金。说白了,就是用国家多拨付的400套廉租房资金,来充抵自己在200套廉租房建设中应该投入的大部分资金。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经过大幅缩水的200套廉租房也因规划和土地使用等原因,一套都没有在约定期限内盖起来。在此背景下,商州区政府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舆论监督和公众质疑,不得不在一栋商品房内改建出72套所谓的廉租房。

  纵观这一事件,如此廉租房建设,明显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亵渎了廉租房建设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损害了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伤害了民众特别是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者的心。廉租房可以再建,但民众受伤的心恐怕久久难以愈合。

  违规成本过低是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丑闻”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丑闻”被曝光后,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么干脆“对事不对人”,致使相关责任人全身而退、毫发无损。因而,600套廉租房大幅缩水事件不能只在廉租房层面“补救整改”了事,还必须对环环相扣的弄虚作假行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以儆效尤。否则,法治难彰,民愤难平。(法制日报)

  以“透明公开”应对“被打折”

  这至少让等着入住的民众愤愤不平,更多的群众会因此看轻了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会因此降低。商州区政府哪来这么大胆子?

  商州区政府的胆气来自于问责不力的侥幸。在过去的三年里,商洛市商州区的“柳家沟廉租房项目”在一连串的问号中拔地而起,但是,围绕在土地、申报、建设、回购、监管等环节周围的诸多疑问却缺乏相应的监督与问责乏力。2011年5月17日的西部网就以《商州区廉租房曾列入“陕西整治名单” 5大疑问待解》做过报道。

  商州区政府的胆气还来自于对GDP的焦虑。近来各地廉租房都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难免让人产生联想,是不是某些部门考虑到廉租房做多了房价就卖不出高价,地方的财政收入就因此减少?

  商州区政府的胆气更来自于上面拨款的不透明。每年财政部在编制国家预算时,会给国家发改委切出一笔投资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等领域,但编制预算时,财政部并不清楚这笔钱将用于哪些项目。而作为预算审批部门,全国人大在批准当年预算案时,也看不到这笔钱的具体支出去向。这种预算叫“口袋预算”(《 济南日报》2011年05月30日)。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11年这类预算投资总额达到3826亿。这么大一笔财政资金,每年全国人大审批预算的时候是不知道具体支出情况的,具体全在发改委。发改委收到各地各部门的项目申请报告后,进行审批。由于申报、批准和拨款,这个过程没有人大的监督,随意性较大。有了这样的“激情预算”,自然也就有地方上的“频送秋波”。不管是“跑部前进”还是请领导来看看,都是盯着这笔钱来的。

  有了这样的胆气,敢玩猫腻的就不仅仅是商州区政府了。所以,要堵住下面的黑窟窿,除了要严查截留的资金流向了哪里,对有关负责人严厉问责之外,更重要的是,中央的预算还得进行改革,预算分配权要统一。有学者提出把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到国务院各个职能部门预算中,即使这样分权,同样难以杜绝人们担心的问题,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透明。从地方的申报,到有关部门的审批理由,到资金的使用要求和刚性问责,都要公之于众。

  回到商州区政府。近期,商州区政府提出了补救整改措施:对已改建完成的72套廉租房,在6月底前交付使用,摇号配租。对未完成的另外528套廉租房开始施工。但是整改措施不能代替前面的过失,所以上级纪律部门乃至检察部门,还是需要找出几个对此负责的人来给民众一个交代才行。(南方报网 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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