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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公车改革吃力不讨好

2011年06月20日 11:53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公车改革也是如此。对于那些真诚但并不完善的改革,社会舆论不妨多一些宽容、理解和鼓励,将之作为改革继续前行的动力。推行公务自行车只是一小步,在舆论的支持下,改革者便有可能继续迈出一大步。

  □晏 扬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董奕斌表示,试点公务自行车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但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并非强制,毕竟要考虑办公效率。(6月19日《新京报》)

  因事涉公车改革,这条新闻在网上引起很大关注,一门户网站上的网友留言达2万余条,绝大多数留言都认为此举华而不实乃至哗众取宠,其中不乏讥讽、谩骂之辞,如此情景似乎印证了杭州市委副书记、杭州车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叶明说过的一句话:公车改革是自讨苦吃,往往吃力不讨好。

  在此我有两个疑问:其一,此前有人在评论公车改革时提出:公务人员外出公干非得乘公务车吗?乘公交车、自行车难道不可以吗?现在,山东省有关部门从善如流,却又为何遭到质疑和批评?其二,我国每年公车消费数千亿元,公车改革步履维艰,每每有地方推进公车改革,总会遭到舆论的激烈批评,那么,难道改革比不改革更应该挨骂?

  就公务自行车而言,哪怕在实际执行中打了折扣,哪怕市区3公里内公务活动使用自行车的比例只有1/3,但这对于减少公车经费开支、节能减排、缓解交通拥挤也是有积极作用的,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在点滴之间培养公务人员的节约意识,于潜移默化中扭转他们出门公干必用公车的习惯。无论如何,公务自行车有总比没有好,这个初衷不该被否定。况且,推行公务自行车显然不是以“权力自肥”为目的,其良好初衷更应该得到肯定。

  鉴于公车改革之艰难,我有一个比较务实的观点:只要公车改革不是以“权力自肥”为目的,改总比不改要好;公车改革“治本”是我们所追求的,但如果某项公车改革只能“治标”,甚至实际效果不是很大,也同样是改总比不改要好。

  对于公车改革,舆论总是希望一步到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而对于一些地方的车改总是持质疑和批评态度。这看上去是一种高标准、严要求,但之于现实国情,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苛责和舆论“洁癖”。在关于公车改革的评论中,很多人总是持一个终极观点:要通过制度建设约束权力——— 这种观点放之四海而皆准,却又未免过于虚泛。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没有任何单一制度便可约束权力,约束权力就是要靠很多个具体措施形成合力。虽然像公务自行车这样的单个措施是不完美的,但没有一个个具体措施的积累,所谓约束权力的制度就永远不可能建立和完善。

  而舆论对于公车改革的“洁癖”,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枪打出头鸟”,谁搞公车改革谁就成为挨骂者,相反,那些不搞公车改革的反倒无事一身轻,继续默不作声地享受着公车消费的盛宴。公车改革势必遭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抵制,如果不能赢得舆论的支持,两边受气,吃力不讨好,那么就没有哪个地方愿做“出头鸟”,“改不如不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会成为一种“理智”选择,每年数千亿元的公车消费依然如故———难道这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吗?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公车改革也是如此。对于那些真诚但并不完善的改革,社会舆论不妨多一些宽容、理解和鼓励,将之作为改革继续前行的动力。推行公务自行车只是一小步,在舆论的支持下,改革者便有可能继续迈出一大步。所以,评论应更多地着眼于现实,着眼于进步,而不要一味地求全责备,甚至为了反对而反对、为了批评而批评,以至于改革者反而总是遭受非议、承担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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