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海:经济适用房要取消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3 13:39 来源: 财新网最重要的是压缩或约束经济适用房的套利空间,恢复其政策本意,而非简单取消
【背景】最近,媒体报道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为“经济适用房”更名。
坊间报道称,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1998年到2007年,中国经适房政策经历了多次重大调整,经适房的属性、定位已发生重大改变。但是,目前大多数人对经适房的政策不太了解,仍以过去的眼光非议现在的政策。齐骥由此表示,为避免“鱼目混珠”,“最好把这(经适房)名字给改掉。”
与此同时,从2009年开始,上海启动搁置十年之久的经适房建设计划。截至2011年5月底,上海市累计开工建设经适房超过1100万平方米。预计至2011年底,经适房的可供应房源达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
上海此次重新启动建设的经适房,其特点之一就是“共有产权”,即购房者享有60%-70%的有限产权,其余产权由政府持有。新的经适房不能视为私产,套利的空间大大减小。
那么,目前经济适用房政策存在的问题,能通过“改名”解决吗?现行经适房政策应如何调整?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认为,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不能通过“改名”解决,也不能简单取消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否更名,并不重要,关键是要把经适房变成真正的“安居工程”。
曹建海称,目前,经适房存在两大问题。第一,经适房有巨大的套利空间,不少持有者将其作为投资工具,转化为商品房。
第二,经适房的分配不公平。目前,大量经适房被权势部门或人士占有,真正需要的人反而住不上。
第三,监督、退出机制不到位。即使是分到经适房的老百姓,也可能把经适房出租,数年后,补足土地出让金,就可把其转为商品房,高价卖出。
这正是经适房越建越不足,越建设越腐败的根源。但是,曹建海指出,经济适用房是一种重要的保障房,应该完善相应政策,不应被取消。要实现“居者有其屋”,经适房比公租房更有其优越性。同时,经适房的建设可以拉动投资和消费,尤其对拉动内需非常有效。
曹建海指出,理想的经适房政策应明确,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房或安居房,政府和居住者分别拥有一部分产权。建成后,入住者也可以租,也可以买。但购买者只能用于自住,如果用于出租,政府有权收回住房。
他认为,公共租赁房建设需要的资金量较大,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投资,资金回笼较慢,且不易推广。在当前,要实现“居者有其屋”,必须同步发展经适房和公租房。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廉租住房。
在曹建海看来,重庆的公租房模式可资借鉴。在重庆,公租房可以住五年。五年后,有条件者可以购买,且获得有限产权。这样,公租房其实就作为一种过渡,慢慢转化为经适房、有限产权房。
他最后强调,无论是公租房还是经适房,政府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压缩或约束套利空间,恢复住房的居住功能。应通过完善政策、严格执法、接受公众监督等,杜绝权势阶层把其变为投资牟利的工具。■
(财新见习记者 林韵诗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