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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淑萍:公租房作廉政公寓值得尝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9 11:22 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公租房作“廉政公寓”值得尝试

  阎淑萍

  12月17日,北京朝阳区政协委员姜汉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可划拨一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的廉政公寓。(12月18日《京华时报》)

  法官、检察官、刑警作为国家公务员中的特殊群体,手里掌握着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国家权力,但工资收入普遍较低,合理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保障问题尤其重要。

  姜汉关于将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廉政公寓”的提案,笔者以为甚好。这个“好”字中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具有廉政机制创新的意味。比如,姜汉在提案中称,朝阳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已经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探索和创新廉政机制已具有必备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而姜汉委员倡导建“廉政公寓”的提案,无疑就是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对廉政机制创新的一种积极探索。而从目前住房市场发展的情况,以及公务员队伍的现状来看,我们也的确应该推出“廉政公寓”了。

  另一层含义是有效解决公检法青年干部住房的积极作为。虽然这些年来,人们一直在倡导高薪养廉,但是由于公检法机关的人员基数较大,国家财力总体有限,推行高薪养廉的时机并不成熟。目前,公检法尤其是公安机关年轻干警多,且普遍收入较低,凭工资收入根本买不起房,笔者一同事的爱人曾经当过3年刑警,苦于收入低、没有房,只好“跳槽”转行。可以说,买不起房已经成为影响公安机关队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于公检法这样的司法权力机关来说,如果政府不考虑,而靠他们自己想办法去解决住房问题,显然将出现涉及和影响“公平、公正”的敏感问题。

  其实,将部分公租房作为“廉政公寓”,能够起到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一能解决年轻公务人员的婚房房问题,使之能够稳定工作和生活;二能以此形成一种廉政文化的氛围和有效示范,并且纳入社会监督的“视线”。比如,姜汉建议,“廉政公寓”最好集中在某个社区,其设计、建设、格局与配套设施必须体现廉政文化理念。此外,小区的风格要统一,小区内要树立统一的廉政标语,例如“五不准”“五条禁令”等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以及“从严治党,执政为民”等廉政口号,以此对公检法干部形成一种警示和约束。

  总之,鉴于目前房价高企及公务员收入较低的现实,将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廉政公寓”是一项积极的举措,值得各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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