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川:只要法律硬何惧宽带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6 09:46 来源: 法制日报秦淮川
“中国绝大部分互联网用户都在使用假宽带”——来自互联网数据中心的这个调查结果,让一亿多网民很伤心。《中国宽带用户调查》称,所谓“假宽带”,即网民使用的实际宽带下载速率低于运营商提供的名义宽带速率(12月25日《北京晨报》)。
网速慢,收费高,宽带用户对此并不陌生,深恶痛绝。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至4倍。
殊不知,除了网速慢、收费高,竟然还存在假宽带现象。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数据显示,使用4M宽带的用户中,理论上应享有512KB/S的网速,实际上,平均速度在400KB/S以下的占91.2%。换言之,几乎所有的所谓4M宽带皆名不副实,涉嫌欺骗用户。
如果说网速慢、收费高是侵犯宽带用户权益的明规则,那么假宽带则是掠夺用户权益的潜规则,潜规则比明规则更可怕,因为宽带用户对假宽带往往并不知情,是在不知不觉之中被欺骗。如果不是专业的中国互联网调查组织机构和数据平台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报告,宽带用户也许迄今还蒙在鼓里,只知道感叹网速太慢,而不知道原因为何。
运营商提供假宽带已经涉嫌违法。宽带用户与运营商签订了使用宽带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运营商明明承诺的宽带是4M,实际上却偷偷小于4M,导致网速过慢,这就违背了合同法,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其实,无论是网速慢、收费高还是假宽带,都是垄断之藤结出的怪胎。统计显示,在宽带接入领域,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联通网络中。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已经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正是因为处于垄断地位,缺乏起码的竞争,运营商才有恃无恐,拿用户权益不当回事,既敢明着欺负用户,又在暗地里坑害用户。
与运营商的强势相比,用户权利太弱势,体现在信息不对称,因为不掌握专业知识,无法搞清楚运营商提供假宽带,还体现在选择机会少,往往只能选择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捍卫消费者权益,需要监管部门及时出手。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垄断已被调查,提供假宽带同样应该被调查。
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监管部门也不能失语,对提供假宽带的运营商应该依法严惩。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宽带用户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要求运营商赔偿损失,此外监管部门也应该对胡作非为的运营商进行处罚。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打破垄断,让运营商无法挟垄断而自重。因此,除了合同法硬起来,反垄断法也应该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