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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间借贷切勿杀鸡取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6 15:31 来源: 深圳商报

  银行平价的贷款难以获得,不少着急用钱的人只有求助于民间借贷机构。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不过,眼下,大部分民间借贷月息动辄3%、3.5%,远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如此高的利率,并非绝大部分中小企业能够承受。深圳多家中小企业主对记者表示,绝大部分企业的利润远远达不到这个水平,依靠民间借贷企业根本无法生存。

  目前大部分制造行业平均利润并不高,民间借贷机构不能一味不断抬高利率。若利率太高,企业融资成本大幅增加,难以生存下去。届时,民间借贷机构借出去的钱或许就真正“打水漂”了。为此,建议民间借贷应该保持恰当的利率水平,切勿杀鸡取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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