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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假宽带涉嫌商业欺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6 17:26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中国绝大部分互联网用户都在使用假宽带”——这一来自互联网数据中心的调查结果,让众多网民愤怒而又无奈。

  《中国宽带用户调查》显示,中国绝大部分网民使用的实际宽带下载速率低于运营商提供的名义宽带速率,超过半数用户上网平均速度达不到标定速度。使用4M宽带的用户中理论上应该享受的网速是512KB/s,然而实际上有9成网民的平均网速达不到400KB/s。报告指出,4M平均网速在400KB/s以下的占91.2%;2M在200KB/s以下的占83.5%;1M在100KB/s以下的则占67.6%。这一说法得到中科院资深互联网专家吕本富教授的认同。

  对于“假宽带”,也有不少辩护的声音,这样的声音值得尊重和倾听。但无论如何,相关电信运营商给出的承诺与提供的服务不一致,绝非理所当然。

  我国法律对于商业欺诈有着清晰界定。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均构成商业欺诈。平均速度达不到标定速度,就有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误导、欺骗消费者之嫌。

  这些年来,我国的互联网服务屡遭诟病。有数据显示,我国固网宽带用户上网1M带宽每月费用实际折合13.1美元,算下来,中国内地网民实际每月为1Mbps宽带的支出是越南的3倍、美国的4倍、韩国的29倍。而如此昂贵的宽带服务,竟然还普遍存在“缺斤少两”的现象。

  我国宽带服务之所以“价高质劣”,同市场垄断等多种因素紧密相连。但反垄断事涉繁杂,总是拿其说事,容易将具体问题推至无解。因此在坚持推动电信领域开放竞争的同时,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譬如“假宽带”一事,相关部门就有必要及时介入调查。媒体不是法官,不能武断地以“商业欺诈”给运营商定罪,而只能提出“涉嫌”的质疑。但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却可以就此展开深入调查,或是给消费者一个公道,或是还运营商以清白,绝不能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媒体不是法官,不能武断地以“商业欺诈”给运营商定罪,而只能提出“涉嫌”的质疑。但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却可以就此展开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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