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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营养餐项目考验政府采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14:1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李平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支付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参与学生营养餐工程,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营养餐工程涉及的方面及问题比较多,仅靠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是不能保证避免全部问题的。财政部门在营养餐项目中能起到的作用主要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以使资金能充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国家投入的每一分钱都能够用在学生身上。而集中采购机构能起到的作用则主要是在采购程序方面加强组织和管理,包括在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程序方面,确保不存在暗箱操作,让更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有参与的机会,为他们提供一个公开竞争的平台。我想,如果能做到采购程序、采购方式方面的公开、公平、公正,使公共采购资金能落到实处,确保每一分钱都能派上用场,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也就完成了任务。

  但是,在营养餐工程上,不是说资金落实了,采购完成了,在资金、采购方面都没出问题,就算完成了任务,因为后期的监管事务非常多,而作为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在这方面不可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这是部门职能、职责权限方面的问题。仅靠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是很难做好的。

  据我了解,在营养餐项目的具体操作中,有些县是由教育局为主体,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协助参与的。正因为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只是参与者,所以,在后期管理方面,存在着脱节现象,也比较容易出现问题。而一旦发生问题,可能教育局会认为,既然是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参与了,那采购过程、采购质量就应该由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而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则可能认为,既然是教育局主办,那后期的管理问题理应由教育局负责。

  另外,据我了解,在实践中,营养餐项目完全按照规范的方式、程序组织招标采购的几乎没有。在营养餐项目的实际采购中,一般都是由教育局牵头,县里成立由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纪检监察等几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机构来完成。这些职能部门的介入很容易引发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不可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作者单位:陕西省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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