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补的关键是厘清公平正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13:19 来源: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房补”馅饼,销魂还是伤神
邓海建
辽宁营口市5000万元补贴公务员买房,被指用纳税人的钱搞福利。(5月22日新华网)
当地有官员认为这房补若蒸发,“对兢兢业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一种伤害”,同时也是为偿还“停止实物分房”后的“历史欠债”。这些小清新的理由,却有着“天然呆”的纹路:世间兢兢业业的员工多如牛毛,财政为何偏偏只青眼有加于“机关事业单位”?说起历史欠债,哪个地方可以幸免?如果“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地清偿下去,住房分配的货币化改革又有什么意义?
1998年房改后,公积金外便不再有住房补贴政策。住建部说得很明白,“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发放都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抵触”。当然,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问题是,这个规定虽基于公平原则上对改革开了道“特殊”的口子,但也将“特殊房补”的自由裁量权无限期地交给了地方部门。前几日,“中央部门预算普遍增加购房补贴,信访局涨10倍”等新闻甚嚣尘上,争议背后的民意焦虑,并不在于房补项目本身,而在于福利馅饼的游戏规则并不那么透明。
相比于部分中央部门的房补,营口的数字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纠结于具体数字,是难以厘清公平正义的。不发房补吧,确有历史失允的嫌疑;发了吧,又有现实自肥的忧虑。正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所言,解决问题的关键,只有全面清理公务员等特殊群体的福利状况,政务官可以用官邸制,离任则出,事务官可以用保障房制,既少了交通用度,还能防止“房补”等沦为寻租新路。
“房补”这块馅饼,发起来很难监督。什么人适合政策、什么人不适合,领到的自然三缄其口,没领到的也不会四处申诉。如果“房补”反正是财政买单,多补点、猛补点,何尝不是“皆大欢喜”呢?面对一个个空洞的数据,公众监督只有黯然神伤,而分享房补馅饼的群体,自然越补越销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