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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假冒的创新解决方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10:14 来源: 《法人》

  在造假者利用Google、Twitter、Facebook等网络新平台开发造假新阵地的时候,权利人也应该利用这些网络新宠们进行反击

  文  Jonathan Gelfand、Camille M. Miller、Elizabeth Featherman

  2012年6月27日,爱马仕CEO帕特里克·托马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无奈地表示,“网络代购中80%的爱马仕都是假冒产品。”同一天,从中国深圳市药监局新闻发布会上透出消息,该局近期查处的制售假药大要案三成涉及网络,且网络销售假药牵出来的往往是面向全国的巨大销售网络。显而易见,互联网成为人们购物重要渠道的同时,也成了假冒产品的新乐园。

  最近的一份互联网流量调查显示,含有盗版电子内容和假冒产品的网站去年的访问量达530亿次,也就是每天的访问量为1.46亿次,其中销售处方药物和奢侈品等假冒产品的网站获得了8700万次的访问量。互联网看似无边界,造假者又都是匿名的,因此品牌所有者在打击泛滥的假冒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和与其相关的商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困难。互联网一方面在信息交流和发展商业方面潜在作用巨大,但是也给防假冒和保护知识产权带来了很大挑战。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网络造假手段不断翻新,进一步加大了维权难度。权利人究竟该如何应对层出不穷的网络假冒行为?

  网络造假的新途径

  随着通讯技术、互联网设备以及社交媒体的技术进步,销售假冒产品以及盗版数字内容的新途径也迅速增加。除了传统的销售假冒产品的网络拍卖网站、网上商城或者B2B网站(如eBay、亚马逊以及阿里巴巴)以外,假冒产品的销售者还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工具增加网站流量,吸引消费者访问流氓电子商务网站,从而达到销售假冒产品的目的。

  比如,假冒“品牌”产品的销售者可能会注册一个如“buy-branded-product.com”的域名,建立一个流氓网站,销售假冒的品牌产品。此网站可能和品牌所有者的网站看起来一样,使用起来没有区别。假冒产品销售者可能还会制作一些假的产品评论和关于这些产品的博客,让假冒网站看起来更真实。那些搜寻关于品牌产品评价的消费者如果没有主见,很容易成为这些假冒产品的受害者。

  为了增加可信度,假冒产品销售者可能还会在Facebook 和 Twitter等社交媒体网站做虚假宣传。例如,假冒产品销售者会在Twitter上使用与品牌名类似的用户名,假冒品牌所有者。他们在Twitter上回答问题,或者发布消息,误导消费者到流氓网站购买假冒产品。与此类似,很多流氓网站在Facebook上模仿真正的品牌所有公司网页,制作了相应的虚假公司介绍网页。

  另举一例,假冒产品销售者在YouTube上传视频,这些视频的题目带有品牌名称或者品牌所有者的版权内容,因此能够吸引用户访问流氓网站。与之类似,网络论坛和社区经常充斥着美国以外的网络药店的广告,销售“无商标”的专利药物,但是这些药物却不是经过授权的无商标专利药物。

  打击措施一:注册知识产权,保护自我品牌

  品牌所有者在保护品牌方面应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在商标和版权管理部门注册自己的商标和版权。如果采取了这项基本措施,那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采取执法措施就有了依据,在资源缺乏的情况下,商标和版权注册是一种成本较低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如采取这种措施,品牌所有者需要仔细评估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及种类,发现不足,然后向美国联邦政府提交合格的注册申请。

  没有商标和版权管理机构提供的正式保护,所有者的权利依然可以得到执行。在很多司法管辖区,使用某个商标自然就获得了商标权利,完成某种作品也立即能够获得版权。但是注册商标和版权更为可取,因为注册以后在行使权利时就有了更多的法律支持,依照联邦法律能够产生版权诉因,而且可以要求国际执法行动,但是注册并不是行使品牌所有者权利的必要条件。

  打击措施二:品牌网络监督

  虽然版权和商标注册能够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提供法律保护和潜在救济,但是品牌所有者需要自己去发现侵权行为。品牌所有者需要积极地监督网络拍卖、BT种子下载、网络广告以及提及品牌名称的赞助链接和在线内容。使用品牌名或者相似词语进行关键词搜索可以得到一系列流氓网站和赞助链接,但是,从成本方面考虑,每天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查并不可行,检查的范围和频率要根据品牌情况而定。监督的花费可以控制在一定预算范围之内,包括自己进行的监督以及外部经销商监督所引起的费用。

  对于自己进行的监督,可以使用谷歌快讯进行自动搜索,设定对某关键词定时搜索或者随机搜索,搜索结果会通过邮件方式进行发送,以备检查。对于拥有很多商标的公司而言,外部经销商可以使用专用软件发现可疑的注册域名以及流氓网站。

  很多大的搜索引擎公司意识到了假冒产品网络广告泛滥这一情况,已经开始采取新的措施,帮助品牌所有者识别和删除与特定关键词有关的广告和竞价广告。例如,2010年下半年,谷歌通过使用自动工具分析了很多信号,阻止了很多垃圾广告,关闭了5万个试图通过赞助链接推销假冒商品的关键词竞价广告账户。

  另外,品牌所有者还要关注Twitter和 Facebook 等网站,防止假冒行为损坏品牌的价值。由于科技在不断变化,流行网站及工具在不断发展,品牌所有者也要站在前沿,适时转变关注重点。

  打击措施三:多途径主张权利

  无论品牌所有者是否通过注册,在联邦范围内已经对自己的商标权和版权进行了保护,品牌所有者都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的方式针对网络侵权行为行使自己的知识产权。品牌所有者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使用商标和版权作品,并提供获利账单。另外,品牌所有者还可以要求侵权者披露假冒商品来源。

  如果域名所有者的信息不详或者没有就律师函做出回应,品牌所有者可以选择其他途径移除网站侵权内容或者关闭网站,采取何种措施还要视具体情况和争议知识产权的性质而定。

  流氓网站总是要接受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主机服务,因此品牌所有者可以向负责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发送律师函。在律师函中,品牌所有者可以指出域名所有者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注册时同意遵守的条件条款,通常,在条件条款中,域名所有者承诺不在其网站上发布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信息。

  与之类似,品牌所有者也可以像社交媒体网站和社区论坛网站的支持团队发送律师函,告知版权和商标滥用情况。除了指出用户注册账号时同意的条件条款外,品牌所有者还应提供侵权内容的位置和网址,帮助他们删除这些内容。

  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了什么方法才是品牌所有者行使权利的最好途径,同时还要考虑行使权利的司法管辖区的情况。例如,如果侵权内容受到版权保护(如专属视频、歌曲、软件或者游戏等),却经常未经授权以下载种子形式公布出来,那么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在收到侵权通知以后马上删除侵权材料,避免承担《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MCA)规定的法律责任。通过DMCA通知,品牌所有者可告知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有关网站的侵权材料。如果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及时删除侵权内容,DMCA通知可以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避免成为共同侵权人。虽然DMCA通知为美国特有,但是其他司法管辖区也有类似的保护途径。

  中国的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现在也正在做出努力,帮助品牌所有者保护重要的知识产权资产。2011年6月,阿里巴巴宣布禁止在其B2B批发市场发布DVD及CD等含有视频音频的光盘产品的销售信息。在过去两年中,阿里巴巴和美国电影协会积极合作,删除了在其网站发布的侵权产品销售信息。美国电影协会称阿里巴巴的这项积极禁止措施“根治了美国及其他国际市场的盗版光盘所带来的祸害”。虽然每年盗版物和假冒商品都在增加,但该禁止措施是电子商务平台打击国际盗版和假冒行为的积极一步。

  另外,反洗钱法可以切断流向造假者的资金流,使假冒行为无利可图。例如,《银行安全法》及多条修正案规定,银行藏匿犯罪所得为非法行为,要求银行通过《货币交易报告》通报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与此类似,《爱国者法案》促进了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要求核实客户身份,要求金融业全面实施反洗钱措施。

  监管的日益严格在PayPal有现实的反映。PayPal是一种网络购物支付手段,也是一家全球性的金融机构,受美国反洗钱法的管辖。PayPal有一系列政策和程序来发现、阻止和报告任何可疑的行为。作为一家全球性的金融机构,PayPal根据政府的关注名单对客户进行筛选。根据PayPal的《正确使用规定》,PayPal 禁止用户使用其服务“销售被政府机构认定为极有可能涉及欺诈行为的产品和服务”。当行使知识产权权利时,品牌所有者要直接联系PayPal,报告侵权行为。一旦PayPal终止了假冒产品销售者的账户,那么该销售者几乎不可能进行网上财务交易。

  打击措施四: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也可以用来保护商标免受侵权,例如商标所有者可以在多国的海关机构对自己的商标注册进行记录。但是,这种方法也有局限性,因为某些国家并没有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而且在一国进行商标海关登记还需要品牌所有者能够获得联邦商标注册。在海关审查查扣通知单及检验查扣货物样品时,品牌所有者还要愿意积极与海关配合。

  例如,在美国,已经进行联邦商标注册的品牌所有者可以在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进行注册记录,一件商标下的每类货物收费仅为190美元,在商标注册更新时,海关注册也必须立即更新。通过帮助海关工作人员了解品牌所有者的产品,为他们提供授权生产商和经销商信息以及确定可疑假冒商品入境的港口,品牌所有者已经与海关配合在边境没收了许多假冒商品。有时,查获通过邮件方式入境的小批量假冒产品十分困难,但是海关却能够成功地跟踪较大规模的假冒产品。加拿大和墨西哥没有商标海关记录制度,因此对于从加拿大和墨西哥入境以及经由两国入境的产品,在美国海关进行注册显得尤为重要。

  欧盟也通过海关监管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保护。欧盟海关条例规定了海关对可疑假冒产品可采取的措施。虽然向欧盟报关的程序和向各成员国报关的程序已经统一,但是目前欧盟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海关机构,各个成员国只是通过一个共同的信息系统交换信息。如果要申请欧盟层面的海关执法,品牌所有者必须已经申请或者注册了欧盟知识产权权利。欧盟知识产权权利包括欧盟商标权、补充保护证书、欧盟名称权、受欧盟保护的原产地名称权、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识权、受欧盟保护的酒类地理名称权以及受欧盟保护的植物品种权。如果品牌所有者只在单个国家、欧洲或者国际上享有知识产权,那么品牌所有者只能在获得该权利的具体国家寻求海关保护。

  保护供应链是另外一种成本较低的预防措施。品牌所有者要仔细挑选经销商,降低经销商在供应链以外销售分销商品从中获利的风险。另外,品牌所有者遇到销售带有自己商标标识的产品的卖家时,要询问其商品来源。首先确定该商品的真伪,如果为真,再确定该商品是否来源于授权经销商。

  品牌所有者还可以通过定期改变产品设计或者在设计中引入防伪机制来进一步阻止假冒行为。改变设计可以使品牌所有者更易于追踪假冒产品,例如,品牌所有者可以监督网络拍卖活动,检查欲售产品的包装。不知情的消费者在购买了假冒产品以后可能会因没买到最新款的产品而向品牌所有者投诉,这就提醒了品牌所有者市场上有假冒产品在出售。品牌所有者不断投入,重新设计其产品的动力来源于有消费者购买其正牌商品,因此使消费者了解购买假冒产品的弊端十分必要。

  同样,通过引入加密等防伪机制或者在产品上加上特殊标签,品牌所有者可以防止造假者获得或者轻易复制正牌产品。例如,品牌所有者在设计网站时可以采取能够阻止访问者打印整个页面的设计方式,或者在产品上附上只有自己和执法机构才能识别的区分真伪产品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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