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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无偿收回加油站是与民夺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13:54 来源: 半岛都市报

  在加油站这种本应更加强调竞争的零售型行业,某些政府部门以特许经营挤压民营加油站的生存空间,以“无偿收回”任意掠夺民营加油站这种私人财产,这种行为的本质,只能是政府部门通过制度设计 ,来为垄断撑起“保护伞”,造成与民夺利的结果。

  最近,重庆涪陵对加油站管理进行了改革,当地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文件,抬高了加油站准入条件,提高经营门槛。同时 ,还明确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有效期为30年 ,经营期满政府无偿收回”。(7月3日《京华时报》)

  这到底是公共治理的良方,还是一种制度歧视,一时间,莫衷一是。尽管地方部门回应称“收回的是特许经营权”,问题是民营加油站作为私产,其财产属性是寄托在经营权之上的——就比如公民的房屋,一旦被收回“居住权”,那么,钢筋水泥的建筑还有意义吗?当地政府还强调,这是为了治理当地加油站呈现出来的布点、油源与管理的“乱象”,来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建立成品油市场公平秩序。但是,民营加油站感觉到的只是伪善,认为这是一种制度歧视。

  市场离不开政府的行政之手的调控。但是,行政之手不能伸得过长,超过市场的边界。重庆涪陵官方强调的制度善意,之所以不能获得民意认同,很简单的原因,就是因为政府行政之手已经突破了市场底线,以特许经营挤压民营加油站的生存空间,以“无偿收回”任意掠夺民营加油站这种私人财产,这种行为的本质,只能是政府通过制度设计,来为垄断撑起“保护伞”,造成与民夺利的结果。

  谁都清楚,“特许经营”与“无偿收回”,对民营加油站来说,门槛太高了,威胁性太大了。在政府设置的特许经营条件下,这些民营加油站的经营资格随时可能会被剥夺。根据涪陵区的规定,加油站特许经营权应当具备条件之一是:“有稳定的油源证明。凡是以中石油、中石化等成品油专营中央企业为油源供应商的,需提供与其省级公司3年以上供油合同……”在民营加油站举步维艰的背景下,加油站特许经营制度的出台,恐会使民间资本对进入石油行业更加望而却步。当民营加油站难以保证油源,就意味着特许经营权将被收回。而油源很大程度上恰恰就被“两桶油”控制着。

  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建立在话语权平等博弈基础上。重庆涪陵成品油零售市场改革之所以引起争议,就是没能正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没有处理好各方利益之间平衡。这种利益分配不均的改革,最后只能沦为维护特定既得利益者的制度工具。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对“特许经营”越来越偏好,而且已经不仅停留于公用事业的领域,而是不断向更多行业领域进行“开拓”。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对特许经营的偏好,早就跳出维护公益性和公共性的起码行政品质,而是在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与垄断行业的结盟联姻,来制造“部门利益最大化”,来使垄断具备更多掠夺民生的制度保护。

  市场是个好东西 。一个开放的社会,必须不断强化市场竞争意识。一项制度改革如果不能对市场竞争形成有效激励,反而沦为垄断的“保护伞”,也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制度正当与行政善意。在“两桶油”垄断深受民意诟病的今天,在加油站这种本应更加强调竞争的零售型行业,现在出现这种遏制民营资本生存的制度改革,应该被视为一个危险的信号。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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