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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转债方案带来投资机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4 15:54 来源: 全景网络

  事件:公司放弃增发,计划发行可转债80.5亿元

  公司公告: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5亿元(含80.5亿元),拟以36.3亿元的募集资金购买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在其下属7家子公司所拥有的股权;拟使用不超过44.2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能力建设、海洋工程及大型舰船的改装修理及拆解建设、能源环保装备及工程机械减速机制造建设项目等11个投资项目。

  点评:

  与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比,此次发行可转债融资方案中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船重工其下属7家子公司所拥有的股权和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能力建设等11个投资项目的资金均未有改变,唯一减少的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4.5亿元,这主要是由于在《关于再融资企业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问题的审核指引》中原则上不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可转债和分离债权证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并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资金比例不得超过募资额的30%,因此在本次可转债融资方案中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剔除。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出可转债融资方案替换原方案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环境影响,公司股价较难达到前次方案的要求,另一方面可转债融资方案较原方案有诸多优点:

  1)短时间内不摊薄业绩:可转债融资对股本的摊薄效应是逐渐释放的过程,因此不会使公司EPS由于被稀释而出现明显的下滑,保障了原股东的利益。

  2)可转债中签率偏低:今年上半年转债市场中签率均未超过1%,较低的转债网上中签率保障了公司可转债发行的顺利。

  3)可转债成本较低:预计公司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8%,第二年的票面利率为1.1%,若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间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因此转债期间公司财务费用只增加支出6400万元。

  4)保障了公司重组的持续性:大股东中船重工在2011年2月15日完成第一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剩余18家公司将在三年内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除去本次注入的5+2共7家公司外,还有13家公司有待注入。也就是说,在2014年2月14日之前,中船重工集团将有80%以上的资产进入中国重工,其中还会配比一些额外的重点军工企业注入。为了保障公司重组的顺利完成,发行可转债融资方案在时间上是较好的选择。

  对盈利预测、投资评级和估值的修正: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可转债融资方案利好因素颇多,维持公司2011-2013年EPS 0.37/0.47/0.6元的预计,以2010年为基期未来三年CAGR77.2%,公司股价对应2011年PE 18倍。我们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11元,对应2011年30倍PE。

  业绩预测和估值指标

  

(作者: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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