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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顶着问号上市 律师建议重新调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0 17:34 来源: 京华时报

  本报记者 王浩娇    那些中签八菱科技的股民们终于可以暂时松一口气了。昨天,沉默了近一周的八菱科技发布公告,首度对董事长顾瑜被立案一事做出回应,称公司并不知情,且立案已被撤销。相关中介机构也回应称,公司符合上市条件。昨天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明日登陆中小板。

  公司回应:对公安立案 一事不知情

  八菱科技绝对是中国上市进程最命途多舛的公司:先是IPO材料曾两度被撤回,今年4月好不容易过会,却因在路演推介过程中询价机构不足20家而成为A股市场上首家发行中止的公司。其间,由于审计机构和签字会计师刘文俊于5月25日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八菱科技不得不更换签字会计师。终于过会了却在发行结束尚未上市期间被曝出董事长顾瑜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立案。

  昨天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八菱科技将于11月11日上市。同时,八菱科技也首度针对媒体曝光董事长被立案一事发布公告做出说明。

  根据公告,南宁市公安局于2011年初接到报案,称公司董事长顾瑜存在职务侵占行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南宁市公安局于2011年4月14日以涉嫌职务侵占做出立案决定。经过侦调,没有发现举报材料中所反映的董事长顾瑜有职务侵占的犯罪证据和事实,已于11月1日依法做出撤案决定。

  公告中还提供了南宁市公安局11月4日出具的证明:“对2011年4月14日立案的南宁八菱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控告董事长顾瑜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经调查,目前没有证据证明顾瑜有犯罪事实,并且已予以撤案。”

  同日,南宁市公安局再次出具了证明称未发现八菱科技、南宁八菱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述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顾瑜有犯罪事实。

  此外,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上述事件进行了核查,分别于11月4日和11月5日出具相关文件,核查结论与南宁市公安局提供的情况一致,结论意见为:南宁市公安局为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采取秘密的方式开展侦查工作,南宁市公安局从未将立案侦查情况告知顾瑜及八菱科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也未与运作八菱科技上市的中介机构发生接触。

  中介机构:公司符合上市条件

  在公告中,中介结构也纷纷声称自己不知情,并称公司符合上市条件。

  公告显示,保荐机构、律师对于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在申报材料前进行了尽职核查,并在尽职推荐期间及得知媒体报道顾瑜被立案事项后进行了尽职核查。经过核查,中介机构确认公司及其董、监、高对于顾瑜被立案侦查一事均不知情。

  公司、保荐机构、律师均认为,在八菱科技董事长顾瑜被立案的过程中,由于八菱科技、八菱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中介机构均不知情,八菱科技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顾瑜被立案撤销后,公司符合《公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股票发行上市条件。

  各方反应

  虽然董事长被立案一事,八菱科技及其中介机构均称已被撤案且符合上市条件,但这次事件依然留下未解的问号,有待进一步观察。

  >>股民我们损失谁来赔

  此前,在八菱科技发行时,其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31%,超额认购倍数为319倍。而这一中签率在今年发行的新股中,处于较低水平。

  在八菱科技股吧里,有股民认为,“真金不怕火炼,建议002592(八菱科技证券代码)取消发行,重新过会!”但也有股民对八菱科技选择了“无奈”的支持:“不上市,还我们的钱就拖时间了!没办法,只有支持!”还有股民愤怒地表达:“八菱错过了上市的最佳时机,我们的损失谁来赔?”

  >>业界中介尽调不充分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其中(三)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一位投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0月份八菱科技再次上会的时候,事实就是已立案,但未有结论性意见,按规定是不能过会的。这说明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不充分。”

  >>律师建议重新调查

  知名维权律师严义明认为,董事长被立案,发生在对公司上市进行审核期间,这对是否允许其上市会产生重大影响。无论中介机构是否知情,都使得人们有理由怀疑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

  严律师认为,南宁市公安局所提到的“采取秘密的方式开展侦查工作”的理由“不成立”。“根据刑事诉讼法,涉嫌职务侵占,需要告知公司,根据案件性质,是不可能秘密进行的。”“没有公司的配合及提供的证据材料等,是根本无法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的”。公安局一旦立案,一定是掌握了相当证据。

  他还认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究竟是否依旧符合上市条件,建议更换中介机构进行重新确认。如果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就可继续上市;如果不符合,发行人应收回发行股票,同时将募集资金退还申购人。

  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认为,八菱科技网上中签率较低,这与投资者盲目炒新有一定关系,本次八菱科技被曝出上会审核期间董事长被立案又被撤销的事件,对于投资者而言,情绪或将趋于理性化。他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在选择股票时要多关注公司的基本面,公司在上市之后的监管更需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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