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仁约定股权转让未兑现 3.575亿资产被转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2 14:24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清华同仁对洋浦鑫盈约定的股权转让未兑现
约定的期限是“向林东煤业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2个月内”,手续完成的日期是2010年7月6日,但结果是,不要说2个月内,4个月后,洋浦鑫盈也没有得到投入近4亿元的林东煤业股权,得到的却是股权被他人转卖的结果。(见图3)
据洋浦鑫盈法律部经理李源对新快报表示,他们从北京海淀工商分局查到的资料显示,2010年11月22日,成联兴业、紫光科技与深圳傲盛霞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的紫光兴业40%和60%股权转让给了深圳傲盛霞公司。
更吊诡的是,在签署上述协议后的第5天,即11月29日,一位名为“夏贤昭”自然人手持清华同仁或其关联企业与洋浦鑫盈共同委托证明去北京海淀工商分局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注销理由是:“主债权消灭”。随后,按上述协议,本应归于洋浦鑫盈手中的紫光兴业100%股权被过户给了深圳傲盛霞。
还是这个“夏贤昭”,拿着同样资料去石家庄工商局办理了本处于质押中的紫光投资股权的“股权出质注销”,随后该股权被过户给了同样来自深圳的中融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洋浦鑫盈近4亿元投资不仅一无所获,连老本也没了。
司法鉴定 洋浦鑫盈公章被假冒
洋浦鑫盈法律部经理李源斩钉截铁地向新快报表示:夏贤昭办理股权解押手续时,所持的共同委托书上所盖的洋浦鑫盈公章为假公章。并且公司也请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了鉴定。
从新快报获得的北京市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京民司鉴(2011)文鉴字第122号)清晰显示:
洋浦鑫盈在与清华同仁、紫光兴业、紫光投资、紫光通讯、成联兴业签署的《合作合同》、《借款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委托持股协议》等一揽子协议、在紫光兴业《质押合同》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在紫光投资《质押合同》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盖有的“洋浦鑫盈”印文为同一枚印章,与洋浦鑫盈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印章启用报告书》中盖有的“洋浦鑫盈”印文是同一枚印章。
而在紫光兴业、紫光投资那两份《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中盖有的“洋浦鑫盈”印文与洋浦鑫盈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印章启用报告书》中盖有的“洋浦鑫盈”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
神秘办理人 夏贤昭人间蒸发
那位手持清华同仁或其关联企业与洋浦鑫盈共同委托证明,去北京、石家庄工商部门办理价值近4亿元股权解押的“夏贤昭”是谁?
新快报得到了来自工商部门档案中该位“夏贤昭”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出生于1976年,户籍地在湖南邵阳谷洲镇杨柏村。
但奇怪的是,洋浦鑫盈和清华同仁都说这位夏贤昭不是该单位员工。
而在办理完上述“股权出质注销”后,夏贤昭便已消失,其在工商登记部门办手续时所留的联系电话也变为“已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