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S*ST恒立重组疑云调查:掀开清华同仁外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2 14:33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屡现“清华”、“紫光”字眼

  ■新快报记者 王中

  从前面的内容,可看出,此案中洋浦鑫盈与一系列企业发生了关系,甚至屡现“清华”、“紫光”的字眼,为首的显然是“清华同仁”——在上述签署的所有协议中,紫光科技、成联兴业、紫光兴业、清华同仁的授权代表全部为清华同仁总裁冯磊。

  洋浦鑫盈方面坦言,当初委托清华同仁方也是看中其“清华”的外衣。而对此次紫光股份受牵连停牌表示诧异,因为他们并不认为紫光股份在背后有什么动作,只是对清华同仁的动机心存怀疑。

  同时新快报记者发现,即便在S*ST恒立反复的重组过程中,也被市场冠以了“清华系”重组的概念。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清华大学不认“清华同仁”

  记者百度一下“北京清华同仁”,显示的相关信息仍为“清华同仁由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启迪集团和北京成联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创立”。

  但当记者再查询有关“清华系”上市公司公开资料,紫光股份2002年报第36页显示:“启迪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清华同仁60%股权,2002年9月7日随同启迪控股置换入本公司,2002年10月31日,启迪控股以1100万元将所持有的清华同仁60%股权转让给成联兴业和自然人王慕杰,故本期将清华同仁9月7日-10月31日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这意味着,至少在2002年11月后,紫光股份已不将清华同仁并表了。

  而北京市一中院(2010)一中知行初字第2111号文,则披露了清华大学就清华同仁注册“华清”商标一事发生诉讼。2010年7月开庭时,清华同仁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记者注意到,此文在表示原告清华大学的诉求时,有这么几段文字:

  “清华大学是国内外的著名学府,其简称为‘清华’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经过数十年的广泛使用及宣传,在国内外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各个时期的国家领导人都对原告给与高度的重视和关怀,并受到了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作为原告同一城市的第三人(指清华同仁)不可能不知晓原告“清华”的广泛知名度,相反其正是因为看中了原告学校的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才刻意抄袭、模仿并注册争议商标的。不仅如此,第三人还以“清华同仁”登记为企业字号进行推广和宣传,并且,在第三人的企业简介中多次使用“依托清华大学……”、“依托清华园得天独厚的资源……”、“秉承清华人严禁务实的风格……”的叙述(证据八),如此一来更增加了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可能,足见其恶意模仿的“良苦用心”。

  从上述文字透出的严厉程度看,会是“父子”关系吗?

  冯磊背后的“清华人”

  虽然清华大学不认“清华同仁”,但清华同仁总裁冯磊与正宗“清华人”之间的渊源或关系,却不可小视。

  有知情人向新快报爆料,称李志强、李中祥、冯磊皆为原厦门海洋员工,李志强为总裁,李中祥为财务总监。当时厦门海洋控股清华同仁,后因退市,将清华同仁转让给启迪公司(紫光通讯的前身),则将前三人也带到“紫光系”中来。在2002年前,清华同仁法人为李志强,2002年至2009年,冯磊为清华同仁法人,2009年至今李中祥为清华同仁法人。

  记者查询历史资料发现,厦门海洋集团(000658)在1997年上市,后因连续亏损已被退市。记者再查询紫光股份年报资料,发现曾任紫光股份总裁的李志强确实曾任厦门海洋总经理,而紫光股份财务总监李中祥的简历显示也确实曾任厦门海洋总会计师。

  进一步的资料显示,在该事件发生时,李志强仍为紫光股份总裁,兼紫光通讯董事长和法人。李中祥则是在2009年8月13日离职后,于8月21日即担任了清华同仁董事长兼法人。

  与“二李”相比,记者未查询到冯磊的任何资料。知情人称,公开场合,一般人都知其名为“冯磊”,但实际上,其身份证上为“冯雷”。对这点记者未能核实。知情人还称,冯磊已为其妻子、孩子办理了移民手续,目前其家人均在美国。

  曾在一个已退市的上市公司共过事,当然也不能证明以后就会一起干任何事。但媒体曝光后,紫光股份立即停牌,说明没有一点牵连也难解释。至于是怎样的牵连,唯有等紫光股份的公告了。

  不过,记者翻阅了紫光股份10年来的报表,能确定的是:2003年,清华同仁的其他应收款达3857万元,2008年应收1213万元,2009年预付款余额800多万元,2010年半年报应收账款余额2962万元,全年余额2296万元。

  从厦门海洋到紫光股份再到清华同仁,确实不时飘忽着清华人的影子。有时,真的是“清华”的有形招牌在起作用,还是新旧“清华人”打着“清华”的旗号在干事,还真的很难分辨。

  记者最新得到的资料显示,清华同仁的股权结构仅有两个股东,一个是中诚信托,一个就是李中祥。信托公司绝对控股,是否代人持股有待进一步调查。如果是,又会是哪些人呢?

  巧合?金清华重组恒立,又举“清华”旗

  今年5月19日,在S*ST恒立所在地湖南省的《潇湘晨报》发表独家报道《清华系牵线恒立或远嫁贵州林东煤业》,文中这样表述:“S*ST恒立这家几乎被人遗忘的湘股公司再度回到公众视野。据记者了解,S*ST恒立很快将再度迎来一位神秘重组方——有清华系股权投资的背景,同时还是贵州一家大型煤炭企业的主要股东。

  这个“神秘”的“有清华系股权投资的背景”的公司就是指深圳傲盛霞的唯一股东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金清华)。文中还引用一位接近 S*ST恒立重组的知情人士的话称“金清华与清华系的关系,类同于中信资本与中信集团的关系。”并称不仅是公司名称上有“清华”二字,公司本身就与清华系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但即使该报记者反复查询清华控股及清华紫光网站参控股企业名单中,并未发现金清华的蛛丝马迹。

  而公开资料再显示:金清华的注册资本高达5亿元,专事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但股东成员却只是五位自然人,其中法人代表朱镇辉出资达2.5亿元,深圳傲盛霞法人代表陈晓东也是股东之一,个人出资5000万元。

  不被清华大学认可的“清华同仁”,将一个原先不属于自己、转卖后引起强烈争议的资产最终卖给了另一个号称“有清华系股权投资背景”、不置可否的公司,目的是为了重组一家上市公司,眼下资产又遭冻结。这么多的“清华”字样出现并重叠在一起,真是巧合吗?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