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帝贤高管举报大路股份 涉及内幕交易信披违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7:00 来源: 深圳商报深圳商报记者 王 沁
昨日上午11时左右,原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和工会主席在中国证监会的门口聚集,举报原ST帝贤B破产重组中的违法问题,原帝贤公司工会主席徐学透露,证监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帝贤还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称法院从本月2日起进入了取证阶段。
原帝贤公司高管检举控告“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伙同管理人贪污侵占债权人的巨额资金,并故意向法院提交虚假的财务报告造成大路公司及其多家控股和参股公司破产,直接造成了国家银行及债权人10多亿元的经济损失,致使1万多名公司员工失业,造成社会不稳定。”
举报称大路涉嫌多项违规
据举报材料称,原ST帝贤B破产重组过程中,存在大路股份有限公司隐匿原ST帝贤B资产、实际控制人挪用属于ST帝贤B的资金、实际控制人不履行职工安置协议、股权代持信息违规披露、涉及内幕交易等问题。
举报材料中提到,帝贤公司破产前拥有总资产是22亿元,破产时只承认有7595万元的总资产,96.5%的财产未进入破产财产之内,破产前拥有土地3000亩,破产时只承认有324亩,88%的土地资产未进入破产财产之内。
被举报人隐匿了巨额可供债权人分配的财产,要求将承德阪禾化纤仿真织物有限公司的债务全额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其中提到,大路股份隐匿约1200亩的土地资产、帝贤公司七家子公司约12亿的巨额财产,承德阪禾化纤仿真织物有限公司在破产时虚构了2890万元的债务并隐匿了巨额财产,承德兴业造纸公司在破产时隐匿了606亩的土地资产,承德县上缴海关的帝贤资产也应先偿还给债务人。
此外,大路公司更改债权信息,给银行带来十亿元的损失。破产法规定,特定债权人(即抵押财产)的财产得到全部清偿的,法院可以强裁进入破产程序。而工商银行拥有帝贤公司抵押债权6亿多元,建设银行拥有1.4亿元债权、承德市中行拥有3000万元债权,此外还有多家银行拥有抵押财产。但帝贤申请强制进入破产程序时,故意将银行的抵押资产申报为普通债权,导致银行损失近十亿。然而大陆公司拥有的土地完全可以清偿完银行的贷款本息。
大路公司还存在股权代持信息违规披露,让股民损失一亿元。承德县曾与大路公司董事长陈荣、董事陈杰、王安生在2010年9月26日签订协议,将承德市购买的10884万股大路公司股票转让给陈荣、陈杰、王安生,在购买价0.7港元的基础上,每股加价0.1元人民币,协议至今未公告。而以上股票已经按2~2.2港元一股卖出,被广大股民购买。按2011年12月5日大路股份每股1.09港元计算,购买以上大路公司股票的股民,每股亏损一元计算,总计亏损亿元。
2008年陈荣、陈杰和王安生等人在重整计划当中承诺,购买人需“解决工人就业问题、尽快恢复生产”,但至今也没有解决工人就业,员工多次协商并无结果。帝贤高管表示,从破产重组开始,职工便开始放长假,工资至今未予发放,员工的保险也只交了全额的60%。然而,说是协商等待复工,但公司设备已经变卖拆除,职工已无法复工了。
董秘称承德中院裁定合理
对此,大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韩志刚表示,帝贤的重组工作,是由有关公司破产管理人运作的。具体情况大路公司不清楚,具体要看破产管理人披露的重组草案。
对于员工的就业问题,韩志刚表示员工以前就提出过要求,希望上班或者得到经济补偿,但是2008年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这已经经过了市中院的裁定,是合理的。对于帝贤的起诉,目前董事长和大股东正在商讨,公司尚未得到证监会的答复。
实际控制人偏爱破产重组股
陈荣在2008年8月通过股权拍卖的方式,以8437万元获得2.08亿股ST帝贤B股份,以29.49%的持股比例成为ST帝贤B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后ST帝贤B更名为ST大路B。
举报材料说,大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陈杰和王安生,甚为偏爱破产重组股。此三人于2007年重组上市公司“星美股份”,但这家公司至今没有恢复生产。2008年此三人又转向帝贤股份,以重组恢复生产,解决万名工人就业为名,参与到公司的破产重整。目前陈荣正在参与重整“ST偏转股份”,并购审核尚待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