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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起诉彩虹精化获法院立案 索赔超千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7:51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傅盛宁

  周四下午,深圳商报记者获悉,深圳市中级法院已对股民起诉彩虹精化予以立案。而周三,被证监会警告和处罚的彩虹精化高管多人,通过全景网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向公众致歉,致歉会过程中疑有网托参与,开得类似产品发布会,令市场一片哗然。

  起诉总标的料逾千万元

  据悉,陈姓股民委托经天律师事务所起诉彩虹精化的标的为2万多元。代理律师郑名伟说,这是根据股民的损失额计算出来的。另外,上百名股民也已经在该律师事务所登记,准备分头起诉,总索赔金额将超过一千万元。

  昨天下午3点,郑律师收到了深圳中级法院的立案通知。

  据郑律师介绍,中国还没有英美法系所支持的集体诉讼。对于这类案件,不起诉得不到赔偿。因此,这些股民都是分别起诉。按照以往的经验,通常会单独受理、统一起诉。开庭一般会合并为一次,也有可能先审几个,查清事实后,对其他同类诉状依前例办理。

  “法院会根据自身特点,作出有利于公正判决的安排。”郑律师表示。

  致歉会疑有公关公司参与

  周三的致歉会,是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而举办的。在整个过程中,这些高管与股民的交流并不顺利。在股民质询过程中,不断有人就“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开发了什么新产品”、“公司有什么研发计划”、“公司某新项目”等发问,而彩虹精化高管都给予了详尽的说明,弄得像产品发布会、形象发布会,显得与致歉会的主题格格不入。直到一位股民李小姐提醒道:“致歉会是不是应该先致歉啊? ”就此,公司董事长陈永弟才代表彩虹精化给出了一个“标准答案”——公司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作为公司董事长,本人诚恳代表公司以及全体董、监、高向全体中小股东致以歉意,今后将规范公司治理,创造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有股民问沈少玲,有媒体说其涉嫌进行内幕交易,可能构成犯罪,请问有接到有关的消息吗? 原董事沈少玲答道:“我的问题,已经受到了中国证券会的处罚,并辞去了公司董事一职。今后我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有股民问,针对遭处罚事件,请问贵公司有没有赔偿投资者的准备?对此公司高管未正面回答。当被股民问及股民通过法律途径索赔问题时,财务总监、董秘李化春说,“公司历来十分注重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索赔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我们十分理解并尊重他们的决定及行为。”

  深圳一位公关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致歉会一定有财经公关公司暗中导演,并派出所谓“股民”上场搅浑水。事实上,全国各地都有这样一些财经公关公司受命在各种场合维护上市公司形象,当然是要收费的。

  对这次致歉会,郑名伟律师的评价倒比较正面。他说,“彩虹精化高层关于受罚和即将被起诉的表态还算公允,比较有风度,也比较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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