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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创业板退市:证监会应向深交所放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6 08:09 来源: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包涵 实习记者 夏贝贝 北京报道

  不足1%,这是近10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年均退市率。这一数字远远低于纽交所的6%、纳斯达克的8%和英国AIM的12%。最近5年来,我国已经没有公司从A股退市。“退市难”正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难题。

  不过这一难题正尝试在创业板进行解决。近日,证监会和深交所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已经成形,将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动引起市场的极大关注。记者致电深交所时,创业板管理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制度还在进一步论证过程中,不方便透露时间表和细节。

  在方案没有公布之前,业内人士给出了自己对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议,他们普遍希望这一次的退市制度不要再打折扣,并希望监管层可以将退市处理的权限下放给证交所。而随着三季报的披露,恒信移动的业绩也令它存在了潜在的退市风险。

  “退市别打折扣”

  直接退市这个词经常让人理解为再也无法交易。深交所之前却表示,退出制度将设两步缓冲,首先,退市前将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其次,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可以进行股份转让。此外,在18日的证监会通气会上,又有负责人提出在“设立一个单独的板块”方面完善创业板制度。

  “我对上述说法的理解是,如果创业板公司退市以后需要流通,就转向股份代办系统。在里面另外开辟一个板块来接纳,以区别主板的退市公司,然后公司进行短期的融资行为或是重组,不行的话就彻底退市。”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张云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张云峰说,其实我希望直接退市制度的出台,可以引导不合条件的公司真正地退下来,而不仅仅是一种矛盾的转移或者缓冲。

  而海通证券高级分析师陈峥嵘则对记者表示:“最好连缓冲和过渡期都不要有,就是干净彻底地退市,不打折扣,中间环节过多容易走上主板那种迂回的退市老路。只有真的有公司退下来了,才会对企业形成威慑力。”

  “按现在创业板的规定,公司暂停上市后如果当年的净利为正,就又能恢复上市了。我认为应该把‘净利润’改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因为不管是财政上的补贴还是债务的重组等都能带来报表利润。如果不扣除,净利润变正实在太容易。”陈峥嵘表示。

  公司一旦彻底退市,最终的损失还是由投资者来承担。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的利益又要如何保障呢?

  陈峥嵘认为,这就涉及到一个对退市公司和高管的追责问题。“可以考虑建一个退市风险抵押金,每年从上市公司的利润和高管人员的薪酬中提取,一旦公司退市了,可以用来补偿给因退市受损的投资者。此外,还要对因失职造成了公司退市的高管进行追责。在公司退市引起的民事赔偿中,也要引入无限责任跟连带责任。”

  “退市是中国股市必过的一关,势必会给一部分人造成风险,我相信我们可以通过创业板退市制度的试运营,慢慢完善出一个大家相对都能够接受的框架和标准。”财经评论人士侯宁表示。

  证监会应向深交所放权

  据悉,在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关于“退市标准”一项,深交所增加了两个新标准:一个规定是,如果公司在3年内受到交易所的3次公开谴责,就要被退市。另一个是,如果在20个交易日中股价持续低于每股面值,也需要退市。

  对于上述两个标准,有投资者质疑,实际操作的可能性都不大,没有真正的意义。比如第二条,在A股这个市场,股价低于面值的情形20年来很少见,更不用说连续20个交易日了。

  对此,陈峥嵘表示:“我们之前的退市标准主要都是围绕公司基本面的,新增的两个标准体现了市场对公司退市的标准跟要求,其实很有意义。我们的目标本来就是让市场决定谁该退市。”

  张云峰也表示:“以股价作为退市的标准之一本身就符合国际惯例,是真正把决定的权力交给了投资者,完善了部分公司只想以‘美化基本面’逃避退市却不顾市场的问题,是一个好开始。”

  “现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该由谁来掌握公司退市处理的决定权?这个权力应该给站在监管一线,对上市公司最了解的证券交易所,不过目前,掌握这个权力的是证监会。我的建议是,在退市问题上,证监会应彻底地把权力下放给证交所,然后他们在后期对证交所的决定进行一个合规性的审核就可以。”陈峥嵘称,这样以后即便有关于退市的诉讼纠纷,也只是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可以依照上市协议约定进行解决,也避免了退市处理决定权过于集中于证监会所带来的弊端。

  从诸多现象看来,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真的近了,那么哪家公司最危险?记者通过查询Wind数据后发现,恒信移动存在潜在风险。Wind数据显示,2010年年报该公司净利同比下降44.74%,在创业板净利润下降的榜单中排名第四。2011年公司三季报业绩同比下降77.12%,在榜单中仍居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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