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1年中国股市十大案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7 07:07 来源: 深圳商报1.绿大地欺诈上市案
据证监会调查,ST大地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伪造银行单据、虚构银行交易、篡改财务资料、内幕交易等行为。在招股说明书中,绿大地虚增2006年末银行存款,虚增金额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一半以上。
2.李旭利和许春茂“老鼠仓”案
2010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李旭利通过其实际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2只。2010年7月6日,中国证监会对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许春茂涉嫌利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09年2月28日至2010年4月15日期间,许春茂亲自或明示、暗示他人利用其实际控制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
3.原中山市市长内幕交易案
今年4月庭审查明,2007年4月至5月,时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谭庆中筹划将公司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用科技,实现公用集团整体上市。但在2007年6月,谭庆中向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汇报公用科技筹备资产重组事宜时,建议李启红让林永安购买。6月下旬,李启红在家中向林小雁泄露了上述内幕信息。
4.汪建中操纵市场案
汪建中案于2008年5月由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汪建中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本人及亲友的9组沪、深证券账户和17个资金账户,在北京首放的咨询报告发布前,买入咨询报告推荐的证券,并在咨询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后卖出该种证券。2011年8月3日,北京市二中院对汪建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25亿元。
5.史上最大规模“抢帽子”案
证监会12月9日通报广东中恒信最大抢帽子案。该案累计交易金额近572亿元,涉及552只股票,非法获利4.26亿元。2007年4月到2009年10月,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人动用超过20亿元资金预先买入选定的股票。与此同时,涉案人员通过广东中恒信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私下联络30名证券分析师,录制了相关的荐股节目,并在节目播出当日或者第二日将预先买入的股票迅速卖出获利。
6.并购重组委员吴建敏遭解聘
证监会12月1日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吴建敏涉嫌违规持有所审核上市公司股票,决定对其并购重组委员的职务予以解聘。吴建敏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ST圣方”股票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提出回避申请,于2010年3月3日参与审核了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方案。
7.券商“老鼠仓”涉刑第一案
12月23日,证监会披露西南证券原副总裁季敏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4月12日“景谷林业”集合竞价开盘价为11.43元/股;集合竞价阶段前后,“孙某某”9个账户以接近跌停价的10.37~10.39元/股的价格区间申报买入“景谷林业”71.7万股;9时30分36秒,西南证券自营账户以10.36元/股申报卖出景谷林业44.98万股,与孙某某账户组成交36.18万股。孙某某账户组与西南证券时任副总裁季敏波存在关联关系。
8.胜景山河被开最严厉保代“罚单”
11月底,中国证监会就胜景山河IPO造假案件开出有史以来针对保荐代表人的“最严厉”罚单。负责该公司保荐业务的平安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林辉和周凌云双双被证监会撤销保代资格。此外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以及终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被出具警示函。
9.首例阳光私募“抢帽子”案
12月23日,证监会通报阳光私募湖北国贸盛乾伙同个人陈杰“抢帽子”操纵市场案。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陈杰一方面收买李某、曹某、涂某等证券公司研究员;另一方面雇佣张某、孙某等研究员在两家电视台财经栏目公开荐股。同期,陈杰指挥操作国贸盛乾一期账户,在荐股文章发布前或荐股栏目播出当日或下一交易日卖出股票获利。
10.“民间股神”殷保华非法咨询案
中国证监会今年12月通报殷保华非法咨询案。殷保华自2008年以来组织一个10余人的团队,先后设立16个工作站,与当地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合作招收学员,开展股民培训和投资教育活动。 (深圳商报记者 钟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