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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证券简称:常发股份公告编号:2012-013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铝锭、铜管等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1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6,4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铝锭、铜管的采购。公司已于2012年6月1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运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13证券简称:常发股份公告编号:2012-014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2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2011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6月1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以及保荐代表人。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 蒸发器、冷凝器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的相继建成,生产中用于原材料采购的资金也在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行业特点,产品货款回收相对滞后,公司需要储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来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铝箔二期项目”的投资进度,项目所需的超募资金存在一定的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铝箔二期项目”的资金需求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铜、铝等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议案需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相关意见。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13证券简称:常发股份公告编号:2012-015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2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金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训雨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少华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铜、铝等原材料的采购。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经过核查认为: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已于2012年6月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用于公司铜、铝等原材料采购,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13证券简称:常发股份公告编号:2012-016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4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25.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474.6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31474.6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5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W[2010]B045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人民币364.7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募集资金净额364.78万元,公司已于2011年3月31日将该资金划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760.55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9.45万元。超募资金为31839.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存管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0年7月1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374万元投资新建铝箔二期项目、年产30000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其中铝箔二期项目23000万元,年产30000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537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31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经2011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调整发行费用产生的364.78万元超募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建设中。

  截止2012年6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579.26万元。

  二、前四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201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 2010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2010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 2010年12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11年6月1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2011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400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铝锭原材料采购,补充240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铜管原材料采购。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详见 2011年6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201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铝锭、铜管等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详见 2011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继续使用部分超额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 蒸发器、冷凝器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精密铜管项目一期”的相继建成,生产中用于原材料铜、铝采购的资金也在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行业特点,产品货款回收相对滞后,公司需要储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来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铝箔二期项目”的投资进度,项目所需的超募资金存在一定的闲置,在保证“铝箔二期项目”的资金需求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铜、铝等原材料的采购。

  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按银行现行半年期贷款利率测算,如使用半年,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90万元。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的相关承诺

  经核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的流动资金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同时公司也承诺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已于2012年6月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6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用于公司铜、铝等原材料采购,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64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常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广大股东权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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