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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2-04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时;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27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郭毅先生;

  (六)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1,036,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1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谢集辉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改为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821,036,9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菊珍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821,036,9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海强、竺艳;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2-04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原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朱菊珍女士已辞职,同意重新选举谢集辉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2-04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6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6月25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授权出席董事情况为:董事长邱建林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事方贤水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端小平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方贤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菊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朱菊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朱菊珍女士的履历等材料,认为朱菊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朱菊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朱菊珍女士为财务总监。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楼翔先生已辞职,且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同意补选朱菊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故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相应调整为:周琪、端小平、贺强、高勤红和朱菊珍。主任委员仍然为周琪。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2年度外汇交易业务总额调整为“2012年全年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远期外汇交易额度调整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0)。

  4、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物流”)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签订《货物运输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重要关联方的业务资源,能保障公司物流业务的稳定性,并扩大公司物流业务的规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1)。

  5、关于制定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5.1 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 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2012年6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朱菊珍,女,196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具有20多年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曾任杭州杭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及总审计、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菫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2-05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详见2012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并于2012年3月13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随着国内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国外欧债危机的复杂演变,美国经济再度探底的可能性增加,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日趋复杂多变。今年上半年人民币汇率和国际各种货币汇率波动幅度明显加剧,特别是人民币对美元由单边升值变为双向剧烈波动,公司由于日常进出口经营业务所自然衍生的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的汇率风险也随之增加,原预计全年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的额度已远不能满足公司预计需求。根据公司2012年产能及近期原料价格估算,公司预计2012年全年进出口业务总量将达到35亿美元,在快速增长的进出口业务带动下,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外汇净余额已突破15亿美元,根据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以及谨慎预测原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2年度外汇交易业务总额调整为“2012年全年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此次调整后的外汇交易总额占公司2012年预计进出口总额的14.28%,占公司目前外汇净余额的33.33%,外汇交易总额占比合理可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二、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已发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约为3,625万美元,未超过原批准的全年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额度。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外销结算以及进口采购机器设备、PX和MEG等原材料结算币种会使用到美元、欧元或日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四、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外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采购中心一般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外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营销采购中心采用财务管理部提供的银行远期外汇交易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3、公司营销采购中心会同财务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外币收(付)款进行谨慎预测,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并确保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4、为防止出现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2-05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逸石化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指恒逸集团

  浙江恒逸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指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恒逸物流指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6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逸物流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签订了《货物运输框架协议》,巴陵恒逸己内酰胺委托恒逸物流承运由巴陵恒逸己内酰胺自提原料、产品配送等的全部货物运输业务。因巴陵恒逸己内酰胺为公司的关联方,且该交易事项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邱建林先生、方贤水先生对上述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尚在试生产阶段,故依照巴陵恒逸己内酰胺设计20万吨/年己内酰胺产能所需原料及产品运送量估算,年运输费约为8,000万元,而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故照此推算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发生的总运输费约为40,000万元。据此,依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次签署的《货物运输框架协议》将新增201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1年度实际发生额

  从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金额

  2012年度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货物运输服务

  巴陵恒逸己内酰胺

  72.53[注1]

  186.03[注1]

  5000

  注1: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0日,注册地址为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农二场),法定代表人为王松林。经营范围为筹建生产己内酰胺、环己烷、环己酮、环己醇、硫酸铵、纯碱、硫酸、双氧水及其他苯加氢产生的下游产品、化工原料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86,953万元,股东权益为114,488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49万元,利润总额-3,191万元,净利润-3,191万元。

  (二)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巴陵恒逸己内酰胺

  公司董事长邱建林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方贤水先生担任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王松林先生担任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巴陵恒逸己内酰胺

  为公司与中国石化的合资公司,公司资金、技术人员实力雄厚,且其己内酰胺(CPL)项目已进入试生产,完全达产后还将极大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发生坏账的风险非常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提供服务的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恒逸物流已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签订的《货物运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内容:巴陵恒逸己内酰胺委托恒逸物流承运由巴陵恒逸己内酰胺自提原料、产品配送等的全部货物运输业务;具体承运货物的名称、尺寸、重量等乙方所需要的相关货物资料、运输期间、运输路线等,由巴陵恒逸己内酰胺出具的委托运输单予以确定。

  2、交易定价:各项目运输费标准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竞标确认;

  3、付款方式:结算周期每月一次,并在收到恒逸物流开具的足额、有效的正式运输发票后,在下月15号之前支付相应款项;

  4、协议有效期: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为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新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恒逸物流为扩大自身运输业务规模,并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积极洽谈所争取到的结果,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重要关联方的业务资源,能保障公司物流业务的稳定性,并扩大公司物流业务的规模,增加上市公司盈利来源,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向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重要关联方的业务资源,能保障公司物流业务的稳定性,并扩大公司物流业务的规模,增加上市公司盈利来源;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三)货物运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2-05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1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时;

  (三)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49)、《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0)以及《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1)。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2年7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5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四、会议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9:30,会期一天;

  五、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六、登记方法:

  1、报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报到手续。

  2、登记时间:2012年7月10日8:30—17:00。

  七、其他事项:

  1、报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4层董事会办公室;

  2、参加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4、联系人:赵东华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委托日期:2012年月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2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新增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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