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通知,其于2012年7月11日以个人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谢保军先生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收益。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及比例:

  谢保军先生于2012年7月11日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533,049股,成交均价为4.966元/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9%。本次增持前,谢保军先生持有本公司187,122,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4.66%。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12年7月11日,谢保军先生持有本公司187,655,04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4.76%。

  五、有关后续增持计划的说明

  依据本次增持计划,谢保军先生拟在2012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24日期间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且最少不低于500,000股(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六、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它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经继续关注谢保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2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