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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1:36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2-03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2年7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2年7月11日上午11: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介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拟增聘叶志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分管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部门,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相同。

  依据公司制度,副总经理属于瑞和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其聘任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叶志彪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沃艺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一职,仍然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介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如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相同。

  依据公司制度,财务负责人属于瑞和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其聘任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陈如刚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内审负责人陈如刚先生因岗位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内审负责人一职。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根据《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依据公司制度,内审负责人不属于瑞和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但其聘任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王磊先生简历见附件。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将于2012年7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叶志彪简历

  叶志彪,男,1964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6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2012年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叶志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如刚简历

  陈如刚,男,196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5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内审负责人。陈如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2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王磊简历

  王磊,男,1969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2004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王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2-03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文件的要求,公司正在对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将形成相应的文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为使本次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现金分红政策更为科学、合理,更加充分反映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现就本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及现金分红事项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8日,投资者可将意见通过以下途径以文字方式反馈至公司:

  电子信箱:qikunwen@sz-ruihe.com

  公司传真:0755-83972755

  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620/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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