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4 04:00 来源: 证券日报证券代码:000676股票简称:ST思达编号:2012-26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7月13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四次会议经过讨论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思达仪表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沙头角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贰仟万
担保协议签署日期:2012 年 7月
担保协议签署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担保方式:等额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12个月
债权人:中国银行深圳沙头角支行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且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 万元
公司成立日期:1993 年2 月13 日
经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思达工业园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刘双河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研制、开发各种仪器仪表、生产经营各类电子式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经营进出口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详细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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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2 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等额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12 个月
担保金额:贰仟万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深圳思达仪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产品毛利率较高,经营正常,盈利状况和回款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进行担保。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该项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也未提供反担保。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了公司去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深圳思达仪表有限公司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2 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38.80%,无逾期和其他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经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文本;
2、 深圳思达仪表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
3、 深圳思达仪表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