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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力挺分红派息 正本清源为股市疗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7 02:13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赵子强

  在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即将开始之际,证监会发布公告,除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等例行要求外,特别提出上市公司应完善分红政策,积极回报股东,这与前期郭树清主席的表态相呼应。其实,股票市场既有融资属性,但更重要的是它的投资属性,证监会力挺上市公司分红,其意在加大投资者所获回报的力度,这符合“十二五”规划,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要求,也正是治疗A股沉疴的一剂良药。

  投资股市投资梦想,股民李小星本着这一美好愿望在10年前进入了股票市场,当时入市时的10万元资金目前已不足5万元,其中还有在2006年6月以来大牛市中追加的近10万元资金,可谓损失惨重。李小星说“股市有涨有跌,赔钱也怨不得别人,但令人气愤的是,买的那么多只股票中,竟然没有遇到象样分红的。”他说有一只个股印象最深,竟然在2003年买入后至今一持有,却没有分配给他一分钱,而他当时就是看到公司股价低,且有多达每股0.5元的公积金才有出手买进的。

  像李小星这样长时间持股未获得分红收益的投资者并不在少数。据《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与WIND资讯统计,目前A股2299家上市公司,连续3年未实施分红的多达740家,在去除2008年以后上市的810家公司后,仍有502家公司连续三年一毛不拔,占2008年之前上市公司总数的33.71%,就是说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公司并未给投资者带来红利回报,他们上市的目前就是为了得到投资者提供的“无偿献血”。

  好在监管层很早就发现了这些“铁公鸡”的存在,早在2006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再融资做出明确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并在2008年继续提高这一门槛,在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将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提升至百分之三十。

  去年新上任的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履新不久就把第一把火烧向上市公司分红。将通过四项举措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包括要求上市公司树立牢固的分红意识,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以及要求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

  在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告中,再一次对上市公司分红做出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股利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以及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同时应披露本次股利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中国经济在高速的成长,上市公司成绩优异。2005年以来,国内GDP增速始终保持在9%以上,上市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合计的同比增长率则更高,除2008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增长略有下降外,其余5年均有超过不俗表现,增速最低的200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也达到14.06%,而2007年则以60.19%的净利润增长率居于最高,在欧美危机不断的2010年A股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也达到38.76的高值,2011年前三季度的增长率为20.37%。

  提高上市公司分红的比率就让国内投资者有分享国内经济成长带来的收益,这确实是根治A股市场沉疴的良药。目前,沪深两市A股动态市盈率仅为12.58倍,较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998点时19.35倍,估值已被低估。按目前公司收益的一半实施分配仅要25年A股投资者就可以全部收回成本。金融观察评论员任伟礼做出精辟的论述“强制现金分红,有了钱先分红再说,这至少可以让上市公司对股民有所回报,挽回股民的信心,这样股民即使在股价下跌时也不用割肉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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