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年度报告曝光篇:质监站人员咋有俩身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5 15:57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日前,有知情人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市县质监站的监督员乃至负责人,将持有的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件挂靠在建筑企业牟利,从一个监管者成为被监管对象的员工。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行为,如何保障建筑质量的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是受政府委托,监督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开展建筑业务的机构。日前,有知情人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市县质监站的监督员乃至负责人,将持有的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件挂靠在建筑企业牟利,从一个监管者成为被监管对象的员工。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行为,如何保障建筑质量的安全?如何实现公正执法?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调查采访。
裁判员“隐身”建筑企业
“身为一名监管人员,同时又是被监管对象的员工,这样的做法合适吗?”去年12月,一位广西建筑领域的知情人找到记者,表示要揭露建筑行业证件挂靠的黑幕。
知情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30多人的名单,并称这些人都是广西十几个市县质监站的公职人员,他们全部持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并将这些证件挂靠在当地的建筑企业。建筑企业每月向他们支付费用,然后企业拿着这些证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升企业的资质及承揽工程项目。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这些质监站的公职人员真有如此胆量?针对记者的疑问,该人士随机提供了一个“曾宁新”的名字及其挂靠单位“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公司)”,让记者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主办的中国建造师网进行核实。
记者登录中国建造师网后,查询证实网站显示的信息与该人士提供的一致。同时,记者调查证实,曾宁新的真实身份是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质监站的监督员。
曾宁新对此表示,其在到质监站工作前,确实在恒辉公司工作,证件还未来得及撤销注册。而要撤销在该公司的证件,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2月29日,记者再次登录中国建造师网查询,发现曾宁新的证件依然注册在恒辉公司。
知情人告诉记者,恒辉公司是具有国家一级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除曾宁新在该公司挂靠证件外,此前广西浦北县质监站站长宁乾智,也将其一级建造师证挂靠在该公司。记者向宁乾智求证此事,宁乾智证实“确有此事”。此后,记者发现,宁乾智的证件已从该公司撤销注册。
钦州站多人证件挂靠
知情人告诉记者,目前广西各市县质监站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的公职人员,几乎都在当地或其他市县的建筑企业挂靠证件,这其中尤以钦州市质监站系统的人员最多。
2月28日上午8时,记者来到钦州市钦南区质监站进行采访。资料显示,该站的张红和梁美娟将持有的二级建造师证挂靠在钦州市钦南第一建设工程公司。当记者问及证件挂靠一事,梁美娟承认其证件挂靠在企业,“每月能得几百元”。问及张红是谁,梁美娟说:“张副站长在隔壁的副站长室。”说完转身出门下楼。
记者来到副站长室,一位中年男子刚好走出办公室。记者问起证件挂靠一事,对方没有回答,下楼而去。记者通过副站长室办公桌上台卡里的照片比对,发现该人正是张红,职务为质监站副站长。
记者随即来到质监站一墙之隔的钦州市钦南第一建设工程公司经理室,发现梁美娟和张红正与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记者亮明身份提出要采访,一位自称姓刘的男子说“你们管不到这事”。
据知情人反映,钦州市质监站覃伟、王德骞、王劲宏、黄国彬4人的证件挂靠在一家建筑公司。2月28日下午2时30分,记者在该站见到了覃伟、王德骞和王劲宏,黄国彬未见到。王劲宏向记者证实,他和王德骞、黄国彬3人将证件挂靠在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覃伟对记者说:“我没有一级建造师证,肯定是重名了。”
身份交叉建筑质量能否保证
由于知情人提供的人员名单有30多人,且分布在广西十几个市县,这些人是否质监站工作人员,是否与其他人重名,记者无法逐一核实。但从记者在钦州调查的情况看,反映出质监站公职人员在企业挂靠证件的行为确有普遍性。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当地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那么,当这些公职人员成为被监督对象的员工并领取报酬时,公正执法、严格监管又该如何实现?
记者从中国招标网上查询发现,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曾中标“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铁山港工业区搬迁安置小区(一期)廉租房工程施工监理”,其总监理工程师是黄国彬。据了解,钦州市距北海市铁山港区约150公里。
知情人在给记者提供的一份书面材料中介绍说,他在广西一家建筑公司工作时,该公司在浦北县有一个建筑项目。施工期间,他发现该项目的主体基桩未按照要求施工,遂将问题反映给公司领导层,无人理会。他又将此事反映到浦北县质监站,依然没人理会。“大楼就这样建起来了,这是一个‘豆腐渣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知情人说。
去年5月6日,广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在其官网上公示:“有36%的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名单未经公司审批,25%的工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与报建报监名单不符。督察组从履职记录及工程实体状况判断,项目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履职情况不佳。如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上思县经济适用房第四期工程,已建至主体3层,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均未到位履职。大部分现场监理工作由监理员操控,监理资料由监理员越权代签字现象较为普遍;大多数总监未认真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大多数总监未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
承担大化县江滨南路俊美商业步行街一期、上思县经济适用房第四期监理工程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被广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负责建设富川县廉租住房小区(二期)建设工程二标段3-A楼的恒辉公司同样被通报批评。
对于广西部分质监站公职人员在被监管企业挂靠证件行为,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