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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电动自行车“限速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00:5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孔繁玲

  6月17日,记者走访北京9家电动自行车商店,对其中21款电动自行车时速进行了调查,发现有17款车的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属于“超速”。同时,记者提出想给“超速车”再提提速时,多数店家表示,销售门店可以做到通过拆限速器、加电池、改充电器等方式将时速提到50到60公里,甚至有的商家还表示,能把电动自行车变成‘电动摩托车’,时速可上到80公里(据6月19日《法制晚报》报道)。

  我国《电动车条例》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将电动自行车的“限速线”规定在20公里之内,是经过科学而又严密测算的。据调查,这与电动自行车自身的重量以及其现有的刹车系统等相匹配,车速过快将直接导致刹车不牢,引发危险。然而,调查显示,一方面,为了符合出厂标准,也为了应付检查,生产厂家会在电动车出厂前安装限速装置,将时速控制在20公里内。另一方面,为了满足部分消费者对高车速的需求,厂家或经销商在销售时又会帮助消费者将限速装置拆掉,打个“擦边球”。

  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已经成为不少城市交通顽疾。据有关部门统计,因躲闪不及而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伤人、损失事故,正在以每年近38%的比例上升,而这些事故以超速电动自行车居多。以湖北武汉市为例,2010年以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达1000余起,死亡60余人,受伤1200余人。然而,不少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没有保险,导致事故的补偿、伤害赔偿、责任归属等问题复杂化,当事人之间经常因赔付问题纠缠不清,投诉不断。

  如何约束超速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规范城市交通正常秩序?笔者认为,首先要切实落实电动自行车牌照管理。目前,不少城市陆续出台《电动车安全驾驶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上路条件、允许行驶通道、地段、驾驶资格等进行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车主要申领牌照,对超速电动自行车不予核发牌照,不准上路行驶。此举让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地要依据《办法》加大对违章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力度,严禁无牌、超速电动自行车上路。

  其次,仿照机动车管理办法,强制电动自行车车主购买交通安全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增强电动自行车车主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少事故纠纷。此前,一些城市推出电动自行车伤人理赔保险,但主动购买的车主很少,相关部门应该研究办法,推行交强险,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再者,加大对超速电动自行车危害的宣传力度,警示消费者不要购买超速自行车。《法制晚报》记者调查显示,近九成消费者希望电动自行车速度能够更快,而忽视行驶安全。与此同时,各地要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公共租赁自行车的建设,方便消费者的出行。消费者出行便利,超速电动自行车自然会失去其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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