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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4巨头抱团应对美双反调查 称已做最坏打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00:19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侯隽|北京报道

  一场“双反”调查风波,使得国内四大光伏巨头罕有地同台亮相。

  11月29日,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牵头,包括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英利”)、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尚德”)、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下称“天合”)、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阿特斯”)在内的14家光伏企业共同参加,旨在应对“美国国内产业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光伏业一个月内就“双反”事件组织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指出,美国光伏企业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申请是对中国光伏产业及光伏产品对美出口现状的歪曲,而且任何最终可能实施的贸易限制措施,必将对中美两国绿色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消费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原告也靠政府补贴

  “两人公平赛跑。一人懒得锻炼,结果被另一人超过。前者非说后者吃了激素。”英利董事长苗连生的一个比喻引起哄堂大笑。

  “这次发起‘双反’调查申请的Solar World公司实行双重标准,其自身恰恰是政府补贴的最大受益者。”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表示,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增长来源于市场竞争,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

  “我们的调查发现,此次调查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曾经发起的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双反’调查不同,此次提起申诉的7家企业并不能真正代表美国光伏行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这7家企业的总规模不到1000人。其中,规模最大的Solar World是德资企业的美国分公司,根本谈不上是美国企业代表,其余6家企业规模最大的不超过200人,而且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太阳能电池和组件领域。

  美企要把中国光伏业的路堵死

  “虽然我对该案的结果抱着谨慎乐观的态度,虽然有绝大多数支持自由贸易的美国同行企业的同情,但选举周期的政治因素,以及非理性的汹涌民意,已经在影响着理性的法律决策本身。我们不反对Solar World拿补贴,因为这促进了清洁能源的发展,我们反对的是Solar World采用双重标准,设立贸易壁垒、打贸易战只会导致双输的结局。”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事实上,在光伏产品的贸易方面,美国人占中国的便宜。”孟宪淦举例说,中国去年出口的光伏组件大概是200亿美元,对美国的出口大概占10%,即20亿美元,但是美国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包括技术和设备)出口要大于20亿美元。在光伏产品的贸易中,美国是贸易顺差,中国是贸易逆差。不过目前,“中国的光伏电池产量已经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企业将其近期出现几起破产归咎于中国光伏企业低价倾销,实际上是担心中国新能源的发展对美国新能源产业造成威胁。此外,本次‘双反’调查其实和奥巴马上台后大力推行新能源政策但是却实施不力有很大关系。”

  中国晶硅光伏电池行业联合应诉代理律师、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介绍,申诉企业提起的原始调查范围是“从中国进口的晶硅电池”,“从中国进口的电池组件如使用其他国家生产的电池”则不在本调查范围内。但是,申诉企业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听证会前一天(11月7日)突然提出申请,要求将调查的范围由电池扩大至组件,即“中国组装的含晶硅电池的组件、面板”与“第三国使用中国产晶硅电池所生产的组件、面板”两类产品也被列入调查范围。

  “美国‘双反’调查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两个部门负责实施。ITC将于12月5日发布初裁。”李磊表示,从历史情况看,ITC在初裁中认定无产业损害并终止调查的情形非常少,不足10%。考虑到本案复杂的政治和贸易背景,以及较高的公众关注度,中国应诉企业并未寄希望于ITC在初裁阶段就认定不存在产业损害。

  李磊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由于美国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商务部在此案中为中国选择的替代国将直接决定其所计算的中国企业生产成本及最终反倾销税率。因此,美国申诉企业、中国应诉企业以及商务部必将围绕替代国的选择展开激烈的交锋。因为各种不定因素的存在,很难对本案结果作出确切的预测。但是美国申诉企业要求将调查范围从中国产晶硅太阳能电池扩大至电池组件,在美国反倾销调查史上极其罕见,是一种典型的操纵调查程序的举动。其目的在于,一方面打乱中国企业的应诉部署,在ITC听证会上置中国企业于被动;另一方面针对中国企业可能采取的商业调整方案‘收网’,堵死中国企业通过第三国组装‘绕路’进入美国市场的可能性。”

  这是一次机会

  “事实上我们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以阿特斯第三季度的数据为例,60%的市场在欧洲,北美市场现在大概是百分之十几。如果真的出现惩罚性贸易壁垒关税,我想它会对我们产生影响,但不是致命性的。另外,我们做好了最坏情况的准备。阿特斯阳光电力在加拿大也有制造中心,现在组件厂的产能可以扩大到300兆瓦。如果用这些去满足美国市场,我们是完全可以做到的。”阿特斯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但是,中国光伏企业近期的集体不振却是不争的事实。国内光伏企业第三季度大幅亏损。其中,尚德亏损最高,第三季度亏损1.164亿美元。目前,已有很多企业为控制成本开始放假或裁员。

  发布会现场,尚德董事长施正荣面对媒体的围追堵截,开玩笑地说,自己也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出名。“中国光伏企业正因为没有如部分美国企业所说的那样,获得政府的特殊补贴,反而要承担比欧美同行更高的利率等成本,因此在行业寒流中会出现亏损。但待行业恢复到正常的、理性的情况后,行业利润会有所好转。”他一再强调,公司并不会有大规模的裁员,但是各个业务和生产部门都会进行结构性的优化,以便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苗连生在发布会上指出,美国晶硅光伏电池板和组件价格下降,主要缘于多晶硅价格因全球供应过剩而价格下降。在美国获得成功的中国企业都是民营企业,是依靠技术创新和自身管理进步,而不是靠政府的资助。这次光伏行业遭遇寒冬,其实是正常的产业周期调整。“这是一个冬歇期,但是企业也完全可以抓住这个时期完成从规模扩张到提升品牌的企业转型。”

  替代国价格

  按美国反倾销法的有关规定,确定非市场经济出口国的公平价格与市场经济出口国的方法不同,实行的是所谓“替代国价格方法”。也就是由美国从市场经济国家中选择一个被认为是可比的国家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替代国,以其相应商品价格,或生产相应商品的生产要素价格作为公平价格的依据。然后,以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报价是否低于用替代国有关资料计算而来的“公平价格”,来判定该国的该项出口是否对美构成倾销。由于替代国的选择是由美国单方面确定的,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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