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3日 23:31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郑重 济南报道
6月1日晚间,山东海龙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展开立案调查。
根据历史公告,2011年2月1日,山东海龙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山东海龙称,将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于2011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有备才能无患,姑息只能养奸。”6月2日下午,山东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铁接受记者采访说这番话时没有丝毫迟疑,“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只要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了问题,我们就一定做到及时、依法、彻底查处。”
实际上,2010年山东证监局开展的“百日行动”一度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这场被媒体称之为“监管风暴”的行动一度让有些上市公司的高管们感到风声鹤唳。
“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徐铁爽朗的笑声深深感染了记者。
高压监管
近年来,山东境内的上市公司问题频发,“ST济南”现象一度轰动全国,处置风险不仅让有关方面付出了巨大代价,更对山东资本市场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其后一段时间,山东资本市场的发展趋缓,被江苏、浙江赶超。因大股东占款、内控不规范等问题,将ST德棉、ST鲁北、ST九发等公司拖入亏损泥沼,不是被暂停上市,就是冀望通过重组来摆脱困境。
“促发展必须抓规范。”徐铁介绍,2010年初,山东证监局对以往监管思路进行了全面总结反思,认识到过去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监管中总是希望通过批评教育,使企业主动改正违规行为,从严监管、一抓到底做的不够,导致监管效果不理想。
“中国古人说过,火性猛烈,人见了害怕,所以很少有被烧死的人;水性懦弱,人喜欢玩水,好多人因而溺死。”徐铁感慨道,个别公司违规问题越积越多,集中爆发,加大了风险处置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下决心从严监管,通过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威慑力。
对于去年媒体报道中所称的“监管风暴”,徐铁认为只是媒体的形容,对山东证监局来说只是正常的监管工作。
“‘百日行动’只不过是对历史积累问题的集中整治,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攻坚,加上我们借助媒体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及我局监管措施进行了立体化、多方式的报道,向监管对象发出了我局从严监管的信息。”徐铁解释说,只是疾风骤雨式的监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有备才能无患,姑息只能养奸。”在徐铁看来,上市公司监管也一样,工夫要下在平时,对发现的风险和问题,不留情,不手软,坚决、迅速予以处置,才能实现有效监管,才能力促公司健康发展。
“平时不烧香,急来抱佛脚,这是监管不力的表现。”谈到有效监管,徐铁强调道,就是要在监管中做到风险的早揭示、早处置、严处置,在可控的范围内,防止风险“滚雪球”,这才是对上市公司最好的支持和服务,这才是对投资者真正负责。
构建立体风险防控体系
监管责任人制一直是我国上市公司监管的工作模式,但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迅速增加,监管工作量日趋繁重,在监管工作人员数量不增的情况下,这一模式的弊端暴露出来了。
“监管能力是从严监管的基础和保障。”徐铁说,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监管工作必须做到科学化、专业化。
去年以来,山东证监局深入探索上市公司监管规律,构建了立体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实现了上市公司监管由事后监管向全程式监管转变,由独立监管向协作监管的转变,即由“人盯人”式的防守向“全程联防”转变,较好地提高了上市公司监管的有效性,并在工作中创造了一些富有特色的做法。
徐铁详细介绍了山东证监局的做法:
一是深化岗位责任制,改变了过去由一个监管责任人负责包干几个公司监管任务的做法,探索建立了上市公司监管岗位责任制,上市公司监管处设立了综合管理、公司治理与法律事务监管、财务与会计监管、并购重组与再融资监管等4个岗位,使得监管标准与口径进一步统一,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由事后监管向全程式监管转变,在实际工作中,改变了过去侧重现场检查及检查后督促整改的事后监管方式,逐渐形成了事前教育防范、事中检查督导、事后问责惩处的全程式监管模式。
三是由独立监管向协作监管转变。上市公司是否规范运作不仅仅是证券监管部门的事情,更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参与,合力推进。
四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共同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介机构既是我们的监管对象,也是可以借助的监管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持续加大对年报审计机构的督导力度,督促审计机构充分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针对进入持续督导期公司不断增加的态势,加大了对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勤勉尽责。
公司治理是监管关键点
“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源头,也一直是我们监管的关键点。”徐铁介绍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似神不至”,表面上“机构很健全”,实质上“运作无实效”,“内部人控制”较为突出。此外,个别公司与大股东分开不彻底,独立性不强,日常经营过度依附于大股东及关联方,关联交易数额巨大且不规范。甚至有的公司财务部门与大股东一套人马,两个班子,在大股东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发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再有,部分公司高管人员诚信意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部分公司为了骗取银行信用或避免被特别处理及暂停上市,人为操纵利润,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有的公司甚至无视法律法规,屡教不改,多次被立案稽查。最后,部分公司存在比较突出的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问题。
徐铁告诉记者,去年山东证监局开展的“百日行动”本着“解决当前问题,促进长远发展”的原则,重点就是解决上述问题。
统计显示,在去年的“百日行动”中,山东省证监局开展了现场检查30家次,占辖区上市公司的29.7%,对高风险、次高风险公司共检查了11家,占辖区所有次高以上风险公司的68.75%。行动期间,山东省证监局对6家公司(或其高管人员)进行辖区内监管通报,对2家公司进行非正式调查,对2家公司立案稽查。
在结束采访的时候,写得一首好诗词的徐铁说道,“监管归于常态,这是持续、有效监管的应有之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