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高速公路暴利超房地产业 3种延长收费手段曝光

2011年07月28日 10:17 来源:深圳晚报

  还有比房地产更“暴利”行业?

  有,高速公路!

  据新华社电 比房地产更赚钱的行业是什么?是高速公路。  

  “收够了还收”和“随意延长收费期”成为人们对高速公路收费反映强烈的焦点,几乎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表示不满。近年来,甚至不断有人因为高速收费问题将管理方告上法庭。

  高速公路成为最赚钱的行业似乎让很多人意外。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显示,宁沪高速2010年主营业务营业利润率为56.21%,赣粤高速为48.81%,成渝高速为59.28%。而通常被人们提及的“暴利”行业房地产,毛利率一般也只维持在40%以下。

  审计署和北京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显示,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京石高速实际工程总造价为10.1亿多元,其中一多半来自养路费,到2004年12月累计收取通行费近18亿元。

  这不是极端的案例。2008年,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山东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结果显示,这些公路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针对于此,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6月20日开始了公路收费专项清理工作,主要围绕公路的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三大手段“变戏法”收费

  记者在北京、广东、江苏等地调查发现,造成“收够了还收”和“延长收费期”的情况,主要是有关管理方在收费手段上“变戏法”:

  一、变“性”。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在收费3年多后,于1997年改变了经营性质,成为经营性道路,被重新批准收费30年。京石高速在收费12年后,1999年被转为经营性道路,重新批准收费30年。

  二、变“质”。按照规定,高速公路收费只能用来偿还贷款、道路的养护以及相关管理成本等,不得挪做他用。但是,在各地的实际操作中,却执行统贷统还,例如广东省的广佛、广深高速这样热门线路的收费除了还本付息外,很大一部分要用来补贴那些尚不赚钱的高速公路,以及新高速公路的建设。

  三、变“脸”。一些高速公路由于在境外上市或是引入了外资,也成为收费难以撼动的一个原因。例如首都机场高速就是因为在香港上市,新的30年的收费期已经向股民承诺过。而广州市的华南快速路也是因为由香港企业投资,对改变收费政府做不了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