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撤出淄博留补偿未了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7 22:40 来源: 经济导报经济导报记者 贾瑞涛 姜旺 淄博报道
6日,淄博各大商场为迎“七夕”纷纷打出降价促销牌。上午9时30分,天空飘着零星小雨,淄博商厦门前行道树上系着的几条横幅,吸引着路人的眼球。
这几条横幅并不是商场用来促销的,其上面的标语是“淄博海信无故解散,誓死捍卫我们权益”,“我们要工作,我们要生存”……
商厦门口的保安正要将这些横幅从树上解下来,十几个人突然跑出来阻止并与之发生争吵,情绪显得颇为激动。
这些人,是即将解散的淄博海信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淄博海信”)的部分职工。面对工作了十几甚至几十年的工厂忽然间说要解散,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职工,开始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奔走。
工业项目被“请走”
5日下午2时,经济导报记者来到位于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的淄博海信所在地。
厂区门口公司的名字已经被荒草覆盖难以辨认。导报记者试图进入厂区找公司的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但被门口的保安“挡了驾”。
在导报记者的要求下,保安拨通了厂区内部负责人的电话,随后表示不允许记者进入厂区。
透过外面的铁栅栏,导报记者看到,厂区进门左边有一块面积较大的空地,墙边原来的停车棚空空如也,整个厂区没有一个人来往,再往里的厂房内也听不到机器的声音。
常年在此打扫卫生的一位环卫工人告诉导报记者,现在还有十几个人在这里出入,前几天一些职工打着横幅在公司门口聚集,后来警察还来过。
“当时是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进入淄博的,目前公司已经派了清算小组在淄博处理相关事宜。”4日下午,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海信“)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对导报记者表示。
导报记者5日打通上述工作人员提供的淄博海信总经理办公室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在淄博高新区火炬大厦,淄博市规划局规划二处科员余涛告诉导报记者,根据高新区制定的“推二进三”核心区规划,将来要把在核心区内的所有工业项目“请出去”,用来发展商业、金融等服务业项目,淄博海信目前所在的位置即在此核心区内。
随后,导报记者又来到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其工作人员在咨询了土地等相关部门后给出的答复是,目前高新区已经收回了淄博海信厂区内闲置的一块土地。该工作人员同时称,淄博海信的厂房、设备及其所在的土地,是其来时的划拨用地,应该属于张店区管辖。
“原来我看见海信门口一车车往外运货,最近一直没有见过。”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来龙去脉
“我在这个厂子工作了36年,得到的补偿仅有8万余元。”导报记者6日辗转联系到淄博海信的老职工刘其和。据他介绍,淄博海信目前已将厂区内的厂房、设备变卖给房地产开发商,淄博市政府在得知淄博海信与员工的纠纷后,已安排一位副市长处理此事。
6日,在淄博商厦门口,导报记者见到了淄博海信的更多职工。
据他们介绍,1994年5月,原淄博电视机厂生产经营不善,面临危机。而彼时的青岛海信拥有品牌、技术和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急需扩张产能。经淄博市政府同意,双方签署合同组建淄博海信,其中,青岛海信以51%控股,原淄博电视机厂占股49%。
资料显示,青岛海信当时投入流动资金1500万元,同时以产品、技术和工艺为无形资产折价270万元入股,投资只花了正常投资的10%-20%。
据悉,淄博海信原址在张店区柳泉路45号,占地32亩,如今那里已是一片居民楼。青岛海信进入淄博时,该块土地出让费为980万元。淄博市政府以安置400名职工的条件,以零费用将土地出让给青岛海信。
淄博海信原车间主任马丽萍告诉导报记者,1998年淄博电视机厂破产,49%的股份以1200万元的价格由青岛海信收购,但青岛海信以安置400名职工的名义实际仅支付了400万元,便使淄博海信成为青岛海信的全资子公司,而没有支付本应支付给400名职工每人2万元的破产补偿。
2001年,青岛海信以3500万元的价格将上述地块转手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并利用张店区的优惠政策,在高新区柳泉路111号租赁土地106亩建立海信产业园,租期30年。
一直到2009年,淄博市规划局将此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由此引起了后来淄博海信与当地政府和职工之间的复杂赔偿问题。
今年7月3日,淄博海信在当地媒体发布了一则简短的清算公告:淄博海信股东会已于2011年6月28日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并于2011年7月1日依法成立公司清算组。
解散早有预谋?
据淄博海信的职工介绍,自淄博海信搬迁至工业园以来,产能和产量迅速提高,由最初的日产200-300台/单线,增加到3200台/单线。2007年成立机顶盒线以来,则由单线单班日产几百台增至2500台,双线单班(单线1.5倍人员)则是4000台。
“由于工业园离市区较远,我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几乎没有休假。而且,工厂的生产环境很差,很多工人精神紧张。”在此工作了26年的耿庆兰说,虽然职工曾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但淄博海信以“不能给外来企业提供好的投资环境”等为由展开公关,后来便不了了之。
马丽萍提供给导报记者的一份职工考勤表和工资卡显示,多名职工月工作天数全是满月,而工资卡上的收入仅为一两百元。
在其职工看来,淄博海信宣布解散是早有预谋的,而政府征地仅是一个“导火索”。青岛海信不仅可趁机取得一笔可观的补偿款,还能甩掉淄博海信这个“包袱”。
曾在劳资部门工作的职工范玮文表示,淄博海信的老式设备需要更新,但从2010年开始,公司已经不再投入。同时,淄博海信的生产规模也开始缩小,2010年底电视机厂生产线停产。
抢出来的协议书
30年租期的土地仅用了10年,显然需要赔偿,现在剩下的200多名员工会得到吗?
据海信职工介绍,淄博海信最初报给淄博当地政府的在职员工数是400人,但后来一些人离开了公司,目前只剩下200余人。
那么,淄博海信与当地政府谈判的结果如何?赔偿的标准怎样?除了土地和资产赔偿,是否包括员工的安置费用?导报记者就这些问题于6日、7日多次拨打淄博海信总经理兼清算组组长宋开民的手机,但接通后一直无人接听。
导报记者拿到的一份由淄博海信拟定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规定:甲方(淄博海信)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金汇入乙方(职工)在甲方的工资账户内,并以此协议为补偿金的签收记录。乙方承诺,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含劳动)争议,乙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待遇;对本协议的内容严格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汇入乙方账户的金额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而这一份本应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的协议书并没有给职工,上述仅有的一份还是一名职工抢出来的。
这份协议书中的另一补偿政策还显示,“虽然计件工资已考虑加班因素,但鉴于员工多年在淄博海信的辛苦付出,特别是2001年搬到工业园后,在企业关闭之际,根据员工实际在工业园的工作年限,按照20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偿(加班费)。”
马丽萍表示,这对一些临时工和快退休人员还好,但对于在职员工来说,这一标准显然不足,而且原来离职和退休的人员也应得到补偿,包括“五险一金”、加班费、合同未到期的补偿等。他们要求,当地应安排在职人员再就业,同时电视机厂当年每人2万元的破产补偿也应返还职工。
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宜进告诉导报记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之前12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这包括职工实发工资和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等。对于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标准按月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对于工资较低的,则按照实际年限予以补偿。
目前,淄博海信和当地政府均未透露他们的谈判结果,员工则仍在为自己的权益而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