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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源税调整不直接影响消费者 冲击油气企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1 19:55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9月21日消息,今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资源税计征办法做出调整,在从量计征的基础上增加从价计征。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表示,资源税的调整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但油气企业会受到一定冲击,其中,价格终端不受政府控制的一些油气相关行业(如化工行业)受到的冲击会比较大。

  我国去年在新疆进行试点,开展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工作,今日国务院会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方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林伯强表示,我国油气价格由政府控制,因此资源税的调整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但油气企业会受到一定冲击,其中,价格终端不受政府控制的一些油气相关行业受到的冲击会比较大。

  由于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上走,在从量计征方式上增加从价计征,无疑会增加企业成本,这一成本会往下传导,进而影响到在油气领域中更加市场化的一些行业。

  “改革的方向是好的。”林伯强称,资源税从价计征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他表示,对原油、天然气按照从价定率征税,将提醒企业重视资源的稀缺性,引导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今日的会议决定并未提及对煤炭征税方式进行改革。而此前有消息指,资源税从价计征方式将从原油、天然气进一步扩展至煤炭、有色金属等。林伯强称,如果现在就对煤炭征税方式进行类似改革,市场受到的冲击太大,容易失控。

  林伯强称,我国煤炭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煤炭价格完全放开,一旦按照类似方式进行征税,会迅速传导至消费市场。不过,他表示,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煤炭行业迟早要面临这一问题。

  目前,有关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税率还未向外透露。而在去年6月开始的新疆试点地区,原油、天然气税率均为5%,从起征日到当年年底,新疆在原油和天然气上增加的税收为20亿元。(淑静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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