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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副秘书长涉嫌利用职权侵占资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6 13:14 来源: 《财经》杂志

  “典型”白志明

  与发达地区官员主要通过权钱交易在市场上寻租不同,白志明获取个人利益的来源相当一部分为国家财产,涉嫌利用职权侵占下属党政部门资金

  【作者:《财经》记者 谭翊飞 】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61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已经成为全区的“典型”。

  2011年4月27日,在内蒙党委书记胡春华与会的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上,白志明、乌审旗财政局原局长乌云其劳与呼和浩特市委原副秘书长张志新的贪腐案,被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随后内蒙古各地陆续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白志明等人案件。

  乌云其劳是白志明的外甥。白志明被双规后,乌云其劳为其四处活动,宣称可以“搞定纪委人员”,结果自陷囹圄。今年9月2日,该案已经在内蒙古兴安盟中级法院开庭,暂未宣判。

  白志明案由赤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此前1月23日,内蒙古纪委公布其涉嫌受贿、贪污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并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违纪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954万元。这一数据创下该区已公开案件之最。由此,白志明被称为“草原第一贪”。不过,《财经》记者获得的司法材料表明,其最后获检方指控的涉案总金额仅为2270余万元人民币以及2万美元、1万欧元。最终的数额认定,则有待法院判决。

  与发达地区官员主要通过权钱交易在市场上寻租不同,白志明获取个人利益的来源相当一部分为国家财产,涉嫌利用职权侵占下属党政部门资金。

  内蒙古纪委书记张力称,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刘卓志、白志明以及之前查处的锡盟前盟委副书记蔚小平案,违纪违法人员职务高,违纪金额数量巨大,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白志明其人

  受审在即的白志明,目前被拘押在赤峰市。接近案情的人士介绍,在被拘押期间,白志明曾因外力受伤住院。

  熟知其人者称,白志明为人仗义,“收了钱会办事,所以还有人怀念他”,但平时“作风霸道,说一不二”。其仕途从乌审旗的苏木(乡)长开始,一路升至乌审旗旗长,2002年后历任锡盟副盟长、盟委副书记。

  2007年,时年57岁的白志明被调任内蒙古扶贫办副主任,随即转任内蒙古党委副秘书长。至2009年7月,白志明案发。

  锡盟地处内蒙古中部,北接蒙古,南靠河北,承担着阻碍沙尘暴进京的重任。与曾在同一起跑线上的鄂尔多斯市相比,锡盟的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今年5月,因牧民被矿车轧死,曾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在白志明的履历中,最重要的时期是在锡盟,超过七年,其主要涉案事项也是在锡盟。而作为其上司,2001年9月调任锡盟盟长的刘卓志,在锡盟则主政八年(期间2003年升任盟委书记),紧随着白志明事发,在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任上于2010年12月落马。

  不仅如此,锡盟系列案中还包括锡盟发改委前主任、盟委委员及锡林浩特市前市委书记牛志美,锡盟政法委前副书记宋巍(刘卓志之妻),锡盟前盟委副书记蔚小平等人。其中蔚小平已在2010年9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并未上诉。

  刘卓志目前被异地拘押。相关系列案关联程度如何,尚不得而知。除刘案由中央纪委查办之外,其余案件均由内蒙古纪委查办。知情人透露,受系列案牵连,锡盟官场至今未能平静,近期仍有官员被带走调查或协助调查。

  好车书记

  据司法材料,白志明与车有关的涉贪事项共有七笔,被其索取轿车(包括要求以旧换新)的单位包括锡盟公安局、锡盟镶黄旗政府、锡盟地税局和锡林浩特监狱等。车既是白志明喜好之物,也是他索取财物的工具。

  早在2002年,任职锡盟盟委副书记的白志明要求锡盟地税局给其买丰田4700越野车,得到新车后,他把自己的丰田4500越野车换给地税局。

  2005年夏,白志明又想换一辆新车,于是找到锡盟交通局。交通局找到在锡盟施工的李志芳,李将99万元购车款汇给白志明,白志明收到汇款并没有立即买车,而是个人占用。之后,他花12万元购买了一辆长城越野车用于抵顶,差价87万元。

  两年后,2007年,白志明调到内蒙古扶贫办工作。当年1月,尚未调任的白志明索取锡盟公安局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价值近30万元。该车一直由其子布日古德使用,直至案发。

  同期,调任之时,他又将锡林浩特监狱为其购买的一辆公务车丰田4700越野车带走,监狱方多次催要未果。该车被白志明反复“强买强卖”——以“换新”的名义套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新车。

  起先,在锡林浩特监狱不知情的情况下,这辆车被过户到了锡盟盟委办公厅。此后,白志明以换车的名义,要求锡盟镶黄旗政府为其换一辆新车,把这辆车交给了镶黄旗。在得到一辆价值超过百万元的凌志4700越野车以后,白志明却告知对方,监狱管辖权上划,车子要收回。这辆车于是又回到了白志明手中,但他并没有还给锡林浩特监狱,而是继续套取新车。2008年11月,白志明向锡盟西乌旗旗长巴特尔提出想换一辆新车,巴特尔于是安排在西乌旗施工的陈福有为白志明买车。

  陈福有耗资135万元给白志明买了一辆凌志5700越野车,来自锡林浩特监狱的丰田4700越野车则到了陈福有手中。

  2009年10月,在被内蒙古纪委立案调查后,白志明将一辆旧长城越野车交给锡林浩特监狱。

  此外,白志明还将车作为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工具,如多开购车发票、以旧车抵交工程款、虚假捐赠套取资金等。

  2003年8月,白志明将美国达拉斯市政委员会捐赠给锡盟盟委的一辆红杉牌4700越野车虚假捐赠给二连浩特市居民戈录河。后该车被用于抵交锡盟交通局拖欠内蒙古辽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泽学的工程款,随后白志明支取了锡盟交通局对该工程的欠款100万元,相当于从中套取100万元占为己有。

  政府工程“钱袋”

  白志明被查与工程建设有关。其干预手法五花八门,以政府工程为“钱袋”,如帮人承揽工程获取好处、占有工程款、帮助建筑商讨工钱并从中分得好处。白志明甚至还以讨要的工程款为本金,做起资金融通的生意。

  在司法材料中,白志明帮助建筑商承揽工程共有4笔,其中3笔和锡盟翔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下称翔达建筑)有关,在2000年、2002年、2005年,白志明先后帮助这家公司承揽了锡盟网通公司家属楼工程、锡盟纪委办公楼的维修工程和武警锡盟支队的搬迁工程。

  此外,2005年,白志明还帮助江苏徐州市个体建筑商朱友路承揽锡盟公安局办公大楼大理石外挂工程。

  白志明则分别从上述承揽人处收受好处。其中,锡盟纪委办公楼的维修工程中,白志明以自己兼任锡盟纪委书记的身份便利,直接从翔达建筑套取纪委的预付工程款115万元,除用于为纪委购买轿车和用旧车抵销部分工程款外,个人获取35万元。类似的行为屡屡发生。如2004年,白志明将锡盟纪委15万元的专项经费以筹建大棚的名义转入锡林浩特蔬菜市场,后授意工作人员套出此款,兑换成美元后,占为己有。

  同年12月,经白志明协调,锡盟财政局安排给锡盟锡林河草原旅游中心100万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但这笔资金却被白志明要求打给其指定的两家典当公司——内蒙古及时雨典当有限公司业务咨询部和锡盟茂源典当公司,后者的成立曾得到白志明的帮助。这些钱均被白志明个人用于投资或取走。

  由于锡林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白志明后以个人名义“借给”旅游中心60万元。

  2001年末,白志明担任锡盟副盟长时,利用分管财税工作之便,将内蒙古计划委员会、财政厅下拨给东乌旗的200万元降氟给水专项经费挪给锡盟乌拉盖开发区使用,并涉嫌从中贪污工程款90万元。

  不仅如此,在帮助建筑商讨要工程款后,白志明以之为本金进行放贷。

  2003年,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向白志明借款1000万元,白志明则让吴泽学拿出该资金。吴提出的要求是,希望白志明帮他结算锡盟交通局、东乌旗建设局拖欠的工程款,并承诺借款产生的利息归白志明。吉兴业借款到期后,曾延期还款。事情办妥后,2007年7月,白志明得到借款利息426万余元。

  2005年2月,中盐青海省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国良向白志明借款,白志明又找到吴泽学,提出帮他结算在锡盟交通局的工程款100万元,吴泽学再补上50万元借给白志明,白志明将150万元借给杨国良。五个月后,白志明故伎重演,要求吴泽学借钱给他的一个朋友奇文强,奇的借款到期后,将本息共12.5万元交给白志明。上述两笔款项,虽经讨要,但白志明均未归还给吴泽学。不过,对于相关资金往来,具体金额认定目前存在争议。

  此外,锡盟公安局60万元的施工经费也被白志明占为己有。他先以锡盟盟委办公厅拨付会议费的名义借款给锡盟公安局,用于支付修建大楼时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但锡盟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将款项归还给白志明后,白却并未还给盟委办公厅。

  另据指控,白志明有744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后,侦查机关还查获,白志明私藏一支“虎头牌”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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