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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执法被指手段不足出拳偏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2 06:49 来源: 法制日报

  群体性反复性专利侵权高发似牛皮癣

  本报记者李立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办理各类专利案件3017起,同比大增65.5%。其中,群体性反复性专利侵权仍居高不下,成为困扰专利执法的一大难点。

  在日前召开的“加强专利行政执法 遏制群体性反复性侵权”专题研讨会上,来自一线执法人员与相关专家均认为,相对于那种“一次性”、“点对点”的侵权,群体性反复性专利侵权带来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危害更大。必须加大对其遏制力度,探索建立专利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才能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创新难维权更难”的困境。

  维权很累很疲惫

  上海华篷防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12年,除了头两年,此后10年间一直在艰难维权。公司拥有几十项国家专利,由于市场前景广阔,竟然遭受18个省市企业的同时侵权,其中不乏反复侵权。

  尽管该案2011年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头号挂牌督办案件,打击力度空前,但该公司副总经理刘忠祥还是不由地感叹道:“我们深刻体会到,从创新到被侵权、从维权再到创新,这是企业不可避免的循环,而且维权之路远比创新之路艰难得多,我们感觉很累很疲惫。”

  自发明“柴油机免摇启动器”后,河南新乡市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便开始与侵权作战,三天两头找上专利管理部门,要求维权。公司董事长贺基定说:“每次维权之后要不了多久,仿制企业就会卷土重来。久而久之,我们都丧失了维权的积极性。”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轶反映,目前,群体性反复性侵权形式多样,表现得越来越隐蔽。如对侵权专利技术采取加盟方式、将已有的专利改头换面后再申请专利等,这使专利打假取证变得难上加难。

  他说,创新难维权难,其实执法也难。专利行政执法现有的执法手段较弱,对侵权者的打击力度偏软。比如,专利行政执法只有告知侵权企业停止侵权的权力,也有协调双方商谈赔偿的权力,但是并不具备强制赔偿等权力。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知的侵权企业继续侵权,专利执法只能继续查处告知,侵权企业损失不大,所以才会有恃无恐的一地查处后换一地再侵权,反复侵权自然愈演愈烈。

  惩处力度须加大

  侵权者主动、维权者被动,可谓是当下知识产权保护普遍现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执法处官员王志超介绍,从专利权人反映的情况看,目前,我国发明专利获得的侵权赔偿一般不超过六七十万元,实用新型专利一般不超过十万块钱。在浙江有企业反映,支付的律师费都快接近了赔偿费。

  王志超透露,专利法修改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此次修改主要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群体性反复性侵权情节严重的,应视为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加以严惩。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处处长李卓端介绍,在目前体制下,武汉市提供条件方便权利人举报上诉,开通了投诉电话、网页、邮箱、微博(http://weibo.com),还有前台专门受理等等,并免费调处专利纠纷,甚至帮助权利人举证,尽可能快速维权,挽回损失。对专利侵权严重的,还实行行政和司法相衔接联手打击。

  针对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相对落后现状,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提出,应统一成立一个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大队,专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保护,这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力。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认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不能削弱,而应加强。当前我国专利、版权、商标等有自己独立的行政执法队伍,效果并不理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方向,不是要单独扩大各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队伍,而是要把分散的行政执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需要一支专门的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

  疏堵并举不可缺

   “加大对侵权打击力度的同时,如何发挥政府行政指导的作用,有效借力行业协会和市场力量,减少侵权,这也是行政执法部门应做的功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滕飞认为。

  河南新乡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罗占新表示,专利执法部门要“查、封、扣”,但有时候也要化“堵”为“疏”,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味地“查、封、扣”很容易招致地方保护的阻力。

  他举例,恒达公司反复维权但基本收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由新乡市知识产权局与政府部门协调,成立了“柴油机免摇启动器”协会,一手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劣质仿制企业,一手对上规模的仿制企业,鼓励向专利权利人缴纳专利许可费后可以贴牌生产。此举不仅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促成产业上规模。

  “我们的‘柴油机免摇启动器’就像小孩一样长大了。现在每次改进都申请专利,我觉得就像穿上了‘防弹衣’。专利使用费每年都能收上十万多元。现在我想,要逐年减少,甚至对一些比较困难的企业免收,因为这还有一个社会责任的问题。”贺基定说。

  罗占新强调:“化堵为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恶意侵权,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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