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改委:广东阶梯电价实施时间将会推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1 10:13 来源: 深圳商报【深圳商报讯】(记者 程连红)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今起,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开始在全国推行。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了解到,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中,我省阶梯电价实施的时间将会推迟。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要求原定于6月1日开始试行的阶梯电价可能推迟,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其实是个误读。此前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上半年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并未明确提出6月1日这个时间点。
“我也很关心阶梯电价的问题,至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现在还不好说,但肯定是推迟了。”昨日下午,市发改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告诉记者,广东阶梯电价由省物价部门统一制定,因为此前制定的听证方案,在听证会上代表们反响太大,肯定会作相应修改。至于具体内容,要等到正式方案出台后,才能公布。据他介绍,按照相关步骤,国家出台了一个关于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各地按照指导意见召开听证会讨论完善,最后形成方案由省政府批准即可。
记者采访中发现,距离6月30日仅有一月,各省份对于阶梯电价的具体出台时间尚无明确时间表,要想在上半年大限之前顺利出台,或许有难度。而民众对阶梯电价方案的疑虑,及方案一些内容的不合理,或成为阻碍方案顺利出台的重要因素。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居民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按照80%覆盖率比例确定电量标准,电价保持稳定;第二档按照95%的覆盖率比例确定,每度提高5分钱以上;超过第二档用电量的为第三档,每度提高0.30元。
从各地已经公布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了解到,发达地区首档电量标准普遍较高,而不发达地区首档电量则较低。其中,上海第一档电量设置最高,为每月260度;山西、安徽、云南、宁夏、内蒙古最低,仅为每月120度。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深圳家庭用电量较大,如果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首档电量,居民电费肯定会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