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中概股信誉重建迫在眉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17:42 来源: 《法人》刘纪鹏:中概股信誉重建迫在眉睫
中概股现在的状况说明,中美双方针对中国在美上市公司的监管体制亟待理顺——比如投资者要起诉上市公司,要遵循哪国法律?
文 本刊记者 吕斌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被称为“中国股改第一人”,长期关注国内外资本市场改革。对于中概股在美信誉危机,以及背后所凸显的监管问题,刘纪鹏深有感触。
关于中概股信任危机,刘纪鹏认为是多方原因所致,其中核心问题有二:一是中美双方至今未能达成联合监管共识;二是中国民营企业正在经历从被欢迎到被质疑的“信誉阵痛”。
5月23日,在位于北京三里屯附近的工作室,刘纪鹏教授就中概股危机问题,接受了《法人》记者的专访。
1民企“信誉阵痛”
刘纪鹏首先认为,大部分中概股公司都是中国的私人公司和家族公司。而中国的私人公司到美国、香港等海外上市,经历了一个普遍的阶段:最初受欢迎,现在全质疑。
“国外认为只有私有化才是理想的制度,效率才高。”刘纪鹏表示,最初赴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往往受到投资者的追捧。
但民营企业也有其弊端所在,刘纪鹏认为,大部分民营企业及私人公司都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股权结构和企业治理结构都不科学。在国内上市渠道不畅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试图寻求海外上市,其中美国是主要目的地。
“很多这样的公司在中国的环境下培养出来的造假、无法无天,非常普遍。再加上股价和他们的利益直接挂钩,卖出钱来就是他的。”刘纪鹏对《法人》记者表示,民企这一特点与国有企业完全不同。相对而言,刘纪鹏认为国有企业海外上市的情况反倒要好,尤其像石油、电力、银行等大公司,运营相对规范,基础也比较好,更重要的是,上市与否或者股价高低与个人利益不直接挂钩。
经过高速发展之后,国内民营企业数量庞大,良莠不齐,对许多公司来说,上市往往成为管理者圈钱的手段,甚至不惜在财务数据不达标、企业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通过数据造假等手段上市。
“历史‘原罪’的发展模式,再加上利益和他们息息相关,所以不诚信和造假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刘纪鹏说,而这一“普遍”现象,到了市场很规范、管理很严格的美国,就成了很严重的问题。
“在中国这样的低效、腐败的监管面前,可以糊弄糊弄监管者,甚至贿赂中国机构来协助造假,但这些行为在美国这样的市场里兜不住了。”刘纪鹏说,在美国投资者从去年年初开始发现一两家公司有问题之后,开始对所有中概股公司严加防范。
刘纪鹏表示,美国的社会体系以诚信为基础,其上市门槛相对较低,审查也不如国内严格。但是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也非常严厉,一旦企业造假被发现,往往身败名裂。
刘纪鹏认为,中概股危机是个别中国企业蓄意造假所导致。当这些问题发生连锁反应之后,就连带影响了后继上市的企业,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所以中概股危机给美国人上了一课,也应该给中国人上了一课。”刘纪鹏说。
2突然背后的必然
对于拟上市融资的企业来说,选择一个好的上市时机无疑非常重要。在上市的时候,熊市和牛市的差别对企业市值的推动,可谓天壤之别。但像神州租车此类在IPO前夕突然暂停的现象也并不多见,可见中概股整体环境之殇。
“我想这种现象的发生,在突然的背后有其必然性。”刘纪鹏对《法人》记者表示,许多中概股企业在美国上市,往往是一锤子买卖,对新股追捧也是美国投资人的惯常心理。他在研究对比在美和在港上市特点时发现,美国第一次IPO的价格通常会比较好,但是以后持续融资的能力就相对比较差。对中概股公司来说,如果第一次融资预计就达不到理想价位,那么以后的融资可能会更困难。
市场上对于一些中介机构的作用也颇有质疑,认为一些中介机构为谋取利益,丛恿或帮助一些并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国企业赴美上市,使得企业上市后遭遇停牌或摘牌,对中概股形象的破坏也难辞其咎。
“资本金融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它又叫投行金融,投资银行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是个争议许久的话题。”刘纪鹏说,中介机构的职业道德直接决定了上市公司的水平,在有些情况下,是中介机构在把民营企业往坏处带,告诉他们怎么钻空子,甚至告诉他们如何违法。
刘纪鹏认为,中介机构的信誉问题非常重要,如何选择合适的上市中介,也是中概股企业赴美上市时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
在国内上市同样如此。刘纪鹏列举了前总理朱镕基一个颇为有名的轶事:极少题词的他,在破例给国家会计学院题词时,写出“不做假账”四个大字。看似简单的含义,对于会计行业来说,却有着极深的意义。
刘纪鹏也曾经接触过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沟通中,他们的一个观点令其印象深刻:“造假找死,不造假等死——造假不一定死,不造假必然死。”
刘纪鹏认为,诚信问题,是困扰中国企业和经济界的长期问题。在这样的生态之下,中概股频出财务造假问题,以及如今所面临的窘境,其实早有征兆。
3中美监管待对接
“中概股现在的状况说明,中美双方针对中国概念股的监管,体制不顺。”刘纪鹏认为,中概股遭遇信誉滑铁卢,也隐含着两国监管体制上的重大矛盾。
5月9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拒不提供审计底稿”为由,起诉了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上海”。SEC在声明中称,相关审计底稿直接关系一家在美上市企业涉嫌财务造假案,在经过两年多沟通之后,德勤上海始终拒绝提供审计底稿。
而德勤上海关于此事的回应是,德勤上海已将底稿提供给中国证监会,但中美两国并未就递交事宜达成共识。
新近发生的这起事件恰好印证了刘纪鹏的观点:中美证券监管法律存在冲突,监管未能对接。
按照中国目前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外国监管机构提供任何文件。而与此类似的惯例是,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原则上也无需经过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许可。此类规定实际上已将两国监管对接的可能置于尴尬地位。
刘纪鹏认为,当务之急是中美两国签署“监管备忘录”,因为中概股的主营业绩大都在中国国内,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相关信息更多置于国内监管范围。美国监管机构对中概股公司的监管,离不开中国监管部门的配合。
相关信息显示,国内证券市场也在探讨设立国际版的可能,试图吸引国外企业至中国的交易所上市。若得以成行,中国监管层同样面临国外监管机构的配合问题。
刘纪鹏是在国内设立国际版的反对者之一,他认为,在两国未达成监管对接的情况下,一旦发生问题,将很难处理。
“比如投资者要起诉上市公司,要遵循哪国法律?”刘纪鹏说。
去年8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联合访华,与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进行了中美审计监管会谈,这是两国四大监管机构首次同时会面,内容主要就是针对如何加强中国概念股的会计监管合作展开的。
但两国监管理念、司法管辖等多个方面均存在对接问题,本次会谈并未取得可操作性的进展。有报道显示,中美两国自2007年就开始跨境监管谈判,但至今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这个闸门目前还无法打开,因为双方还没有商量好这个事。”刘纪鹏告诉《法人》记者,但双方签订“监管备忘录”是大势所趋,也是解决诸多监管症结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