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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银行爆炸案主犯二审被判死刑 自称愿以死谢罪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4:39 来源: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对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三个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去年12月1日,武汉一银行前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2010年10月,被告人王海剑开始自学制造爆炸物,并与被告人王伟、王安安等人共同测试爆炸物效果。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的方式抢劫银行运钞车,并确定各自的分工。后来,因害怕受到处罚等原因,王伟、王安安表示不再参与犯罪。

  去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当银行职员提着钱箱准备送上运钞车时,王海剑通过遥控装置引爆事先安置好的爆炸物,然后骑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爆炸当场致2人死亡,15人受伤,并致财产损失10多万元。

  另据《长江商报》报道,听到宣判结果那一刻,王海剑下意识地抹了下眼角,不过没见泪水落下。代理律师胡延美说,王海剑已经能够坦然接受这个结果,“他愿意以死谢罪,但希望社会能为他的父母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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