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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利华遭遇发改委首张高额罚单

2011年05月06日 14:34 来源:财新网

  上海市物价局以“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为由,对联合利华处以200万元行政处罚

  【财新网】 (记者 王姗姗) 国家发改委5月6日对外证实,上海市物价局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联合利华)以“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为由,处以200万元行政处罚。

  这是中国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发布新闻通告对外通报了对联合利华的调查结果。根据通告,2011年3月下旬,联合利华有关负责人多次接受采访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联合利华等品牌的日化产品将于4月份涨价,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部分城市出现了抢购日化产品的现象。

  发改委随后紧急出手干预,责成上海市物价局依法开展检查,现已认定联合利华散布“涨价”言论导致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日销售额超过正常时期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发改委表示,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且“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还曾以“派出调查组”的方式,对康师傅公司调价事件出手干预,约谈公司负责人。发展委5月6日对外证实,康师傅公司事后表示“主动配合国家稳定物价政策”,暂缓了原定于4月1日执行的调价政策。因此,发改委仅对康师傅公司予以“提醒告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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