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9日 08:28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华为受困于中兴的跟随策略已久,两家中国公司互相提起侵权诉讼显示,双方在海外的厮杀日渐惨烈
□ 本刊记者 王嘉鹏 见习记者 倪伟峰 | 文
他们是对手,无人不知。但当4月28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提起对中兴通讯的专利和商标侵权诉讼时,仍令人意外。
他们都来自中国,是两家最领先的通信设备商,几乎在所有业务领域直接对抗。由于有主管部门协调,此次诉讼前,华为和中兴并未发生过公开冲突。
而这场“中华大战”爆发的时机微妙。4月1日,全球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爱立信宣布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发起对中兴的专利诉讼。
中兴随即回击。除了积极在欧洲应诉,还在中国提出了对爱立信的专利侵权反诉。
未想四日后,同城对手华为即出手。当晚,中兴公关总经理王建平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华为此次预谋已久,是想借爱立信起诉中兴之机,使中兴腹背受敌,阻止其在欧洲的发展。他直接指责华为的做法是“别有用心的小人之举”。焦灼之情溢于言表。
一日后,身为国企的中兴展开反击,在国内反诉华为,指控华为侵犯其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若干重要专利。
不过,目前均积极进军国际市场的中兴和华为,不会为宿怨而妄动。这场看似针锋相对的“中华大战”,正凸显了走向国际的中国企业面临的新挑战。生存之道将有别于国门之内,虚虚实实的“中华大战”迟早都将爆发。
专利缠斗
华为在宣布起诉中兴的公开声明中称,中兴在数据卡产品上使用了与华为的“旋转头”专利相同的设计;中兴还将华为在欧盟注册的一个商标印在了自己的产品中。
在与财新《新世纪》记者的讨论中,多位业内人士都表示,华为所指称的专利和商标侵权,并不涉及到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其中,商标权一事更属细枝末节。
被指侵权的商标是华为在一项欧盟认证RoHS的标识基础上,另加简单的图形设计而成,表达的意义依然是产品符合RoHS认证。中兴出于何种目的刻意盗用此商标令人费解,因为其中并无多少商业利益。
在被诉之后,中兴直接向欧盟提请撤销华为的此项商标注册,中兴在申请材料中还认为,自己早在2008年底即使用了此标识,当时华为尚未注册此商标。而在华为2009年7月提出商标权主张之后,中兴已经另行启用标识。
针对“旋转头”专利,中兴一方面向欧洲法院提出华为专利无效诉讼,一方面在中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华为的“旋转头”同族专利(在多国申请的基于同一技术内容的专利)无效程序。在起诉材料中,中兴称自己的“旋转头”专利申请早于华为约一年。
相比于同华为在非核心专利上的诉讼纠缠,中兴与爱立信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可能更为直接。爱立信的指控包括中兴在GSM和WCDMA(分别为2G和3G通信技术)上的专利侵权,一旦诉讼失利,中兴的产品,特别是其着力发展的手机终端将在欧洲市场遇到麻烦,近期的良好发展势头可能被遏制。
爱立信首席知识产权官卡希姆-阿法拉赫(Kasim Alfalahi)对英国《金融时报》表示,该公司和中兴通讯就签订一项专利许可协议的商谈至少已进行了四年,但中兴拒绝签字。一位爱立信中国区高管也曾向财新《新世纪》记者透露,提起诉讼是因为与中兴的谈判实在无法进行下去:“这方面我们比较欣赏华为,按规则办事,用专利就付钱。”
华为媒体负责人在提起诉讼后也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就诉讼涉及的问题,之前已与中兴谈了很久,选择起诉“是反复斟酌之后才决定的”。
中兴则否认自己拒绝与爱立信签署协议。在对两桩诉讼的回应中,中兴均表达了同样的态度:各大通信设备企业在专利领域均需谋求交叉授权,专利竞争不应成为主要的竞争手段。
事实上,作为中国科技公司的代表,华为和中兴都已越来越多地彰显自己在专利领域的实力。不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新专利申请统计中,还是中国国内新专利数量上,这两家公司都已连续多年排在最前列。
但华为、中兴以及爱立信在行业核心专利上均非领先者。以LTE领域的基本专利为例,根据欧洲电信标准研究所(ETSI)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数据,截至2010年11月30日,爱立信和华为分别占有LTE基本专利的8%份额,中兴则手握7%,三家公司与诺基亚和三星一起居于第二阵营。
在专利份额较为平均的形势下,厂商间围绕专利的合作与纠纷不可避免,由专利的交叉授权问题引发多宗诉讼,亦在情理之中。
碰撞无处不在
“诉讼说明双方在欧洲市场的利益边界开始交叉并产生冲突了。”牛津大学技术管理与发展中心主任傅晓岚在接受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时说。她分析称,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公司更有可能在一个细分市场中竞争,且定位同质化现象严重。“这些企业技术发展的阶段,文化背景以及思路十分类似。”
对于这两家总部同样位于深圳的公司来说,“同城对手”是双方高管在公开场合一直避讳的话题。但在实际业务中,双方的碰撞随处可见。只是在国内外市场,结果不尽相同。
在中国市场上,分属国企的中兴和民企华为,在和数家国际设备商的竞争中获得成长。如近年来在3G设备竞标中,双方在价格和技术上竞相出招,最直接的结果却是压缩了其他竞争对手的份额,双方均获利匪浅。
海外市场则有所不同。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向财新《新世纪》记者分析称,在发展中国家市场如非洲、印度和拉美,由于欧美对手缺位或者与中国企业存在明显差异化,华为和中兴在产品和公司特质上的相似之处体现得更为明显,往往可以相互取代,形成一对一的竞争态势。
华为和中兴数位曾驻海外的员工,分别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讲述过双方数年来的激烈竞争,他们的描述基本相同:许多条件较为艰苦的市场基本只有华为和中兴在争夺,如果一方在某国的大订单竞争中获胜,另一方的整个负责团队就会在内部被申斥,很多情况下会被调离甚至降职。
“但在大多数海外市场,华为做得早一些,中兴大多采取跟随战略。”Gartner电信运营商首席分析师田颖说。在一些市场,华为打开局面后,中兴即可凭借相似的竞争优势杀入。对于海外起步晚、实力相对较弱的中兴,这可谓合乎规则地利用对手。
此次卷入诉讼的数据卡,正是华为受困于中兴跟随战略的一个例子。华为数据卡产品在欧洲仅用一年的时间就迅速做大,直至占据约70%的市场。但随后,中兴数据卡产品以低端战略进入欧洲市场,迅速取得发展,并大大加速了产品价格的下跌。市场份额和价格的齐齐惨跌迫使比利时厂商Option于2010年向欧盟提起对中国厂商的反倾销调查。该调查在华为与Option合作并收购其子公司后撤销,中兴则坐享其成。
“华为已从市场侵入者变为市场占有者,而中兴却是未来潜在的侵入者。”长江证券分析师靳雪翔在5月3日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这样解释华为对中兴的起诉,他认为,曾当过“侵入者”的华为,对中兴的警惕性比之前尤甚。
一位华为核心高管曾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在核心网领域,中兴还谈不上与华为竞争,但在终端业务上,“华为做得还不如中兴”。两家公司均对终端业务寄予厚望,并且大力建设自有品牌,品牌的主要定位也都是中低端智能手机,双方的竞争仍在加温。
在这样的竞争压力下,双方都极易催生敌对意识。“他们一直斗得很厉害。”一位曾任中国联通海外机构高管多年的人士向财新《新世纪》记者回忆说,双方的员工在各自的客户面前“都会说对方的坏话”,有时甚至是捕风捉影地指控。
在华为发起诉讼之后,中兴发布新闻稿,称公司“不会畏惧任何来自背面的寻衅,惟有反击迎战。”先发制人的华为则沉默以对。
形象之战
《南方都市报》5月4日报道称,工信部在华为起诉前和起诉后都曾约见华为高层,试图协调解决双方纠纷,但华为起诉的决心相当坚定。
“通过法务渠道解决问题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一位华为媒体负责人如此回复财新《新世纪》记者对华为态度的询问。
截至记者发稿时,深圳市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都没有对事件发布任何正式表态,这场诉讼很有可能依程序一直进行下去。
傅晓岚认为,此次诉讼从另一个层面表明,向全球化转型的中国企业在成长到一定阶段开始脱离“国籍”概念,用商业利益考虑问题。“这至少是一个成熟的标志。”
与诉讼本身相比,这更接近“中华大战”发起方华为的预想。华为的另一位媒体负责人语藏玄机:“你看看国外媒体怎么报道的就明白了。”
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认为,华为此次诉讼正是意在美国市场。他表示,诉讼可以透出两个信号,其一,中国通信设备企业并非政府主导下的“铁板一块”;其二,华为这样的企业越来越强调对知识产权和专利的尊重和保护,并依法行事。
这两点无疑能为华为争取美国监管者的信任加码。他指出,华为在欧美仍然存在进入困难的问题,反对声主要来自政治层面。华为在下一步发展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另一方面,华为似乎也想借诉讼和中兴划清界限。在近年业界和舆论的语境中,无论是美国市场遇阻还是印度市场遭禁,华为和中兴依然是被捆绑在一起的“中国厂商”,并被国际市场贴上“政府支持企业”,“低成本”“低价格”“技术跟随者”的标签。
华为很可能在期待,对中兴的诉讼能成为自己松绑的契机,以更明确地传递企业个性化的形象。“说实话,我接触下来,这两家企业的区别还是不小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兴通讯股票分析师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华为在现代企业管理和适应国际市场方面已经非常成熟了,中兴在这方面还有差距。说直接点,华为比较‘洋’,中兴比较‘土’。”
不过,如果中兴在这场诉讼中有好的表现,也将为自己的国际企业形象加分,有利于在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实际上,进入美国和欧洲市场时遭遇非商业阻力,在这点上,中兴和华为堪称难兄难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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