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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国土整治 助推农村经济发展

2011年05月13日 20:29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文/张欢 CUBN记者 刘末 通讯员 郝仕红 陈振学 湖北报道

  湖北蕲春地处鄂东边陲,大别山南麓,长江中下游北岸。全县版图面积2398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办,577个行政村,人口98.1万人。2004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102.4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达69万亩。

  该县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把国土整治作为服务三农、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将国土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规划、规范实施,并坚持与农业产业化布局及结构调整相结合,力求通过国土整治发展农业经济,为新农村建设构建产业支撑。2005年以来,该县完成和正在实施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新农村试点、农村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共计83个,总建设规模11万亩,总投资2.1亿元。项目实施建成高标准农田6.1万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11500亩。项目工程共计新建泵站55座,新建斗渠50500米,新建农渠126000米,新修农沟159000米,埋设涵管730处,修建节制闸65座,新建机耕桥236座,修建生产路116600米,修建水泥路158000米,种植防护林67320株。通过国土整治项目的实施,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民收入逐步增加,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由于成绩斐然,省、市、县三级人大对国土整治项目进行了视察,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近期,国土资源部对蕲春县国土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蕲春县国土整治项目建设质量过硬、基础扎实、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特别是在丘陵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的低丘岗地改造工作成效显著。

  一、夯实基础,推进国土整治走向规范化轨道

  (一)领导重视,构建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

  为保证国土整治项目的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国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办)要从服务“三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小康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国土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民心工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农业、水利、财政、国土、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国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和施工管理组,具体负责国土整治项目的论证申报、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专班。在具体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组建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从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协调专班,从国土资源局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因地制宜,构建科学的事前规划机制

  要做好国土整治工作,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在对国土整治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时,总是慎之又慎,坚持深入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和调查,充分考虑项目区实际情况,并遵循“三个原则”,确保规划设计既科学又实用。

  一是遵循自然规则。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首先认真考察项目区的原有水系流向、群众排灌习惯、通行路线、种植方式等,结合这些规律,把合理、可利用的部分予以保留,以此找到规划设计的着力点,着重进行改造。

  二是遵循节约原则。在项目规划设计评审阶段,通常将几种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尽量选择投资少、效果好的方案。如在国家投资赤东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中,第一次设计方案采取的是泵站提水灌溉,综合考虑群众日后的使用成本后,主动更改设计方案,在项目区旁边水源内增设一处节制闸,使项目区约一半的农田实现了自流灌溉,既降低了工程项目造价,又减少了群众的灌溉成本。

  三是遵循群众意愿。国土整治项目就是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群众谋福祉。因此,在做项目具体规划设计时,始终坚持广泛征求项目区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力求使项目规划设计做到“三个结合”和“两抓两放”。“三个结合”一是规划设计要与项目区实际充分结合;二是规划设计要与项目区群众的意愿充分结合;三是规划设计要与当地新农村建设充分结合。“两抓两放”:一是抓大放小,道路、渠网解决公共部分,放弃过去面面俱到。二是抓示范核心区整体功能完善和工程形象的突出,放弃主次不分的做法。

  二、强化措施,着力提升国土整治项目建设水平

  (一)强化项目质量监管

  质量就是工程建设的生命。为使项目工程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是充分借鉴先进经验。组织国土资源局、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标段施工企业和项目所在村干部代表等相关人员到全省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区老河口、襄樊两市进行考察和学习,通过考察学习,开拓视野,找到差距,为把好质量关提供了宝贵经验。二是进行多重检查监督。组织农业、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与监理机构组成会检组,在施工中,着重抓好单体工程的放样、进料、施工、验收等关键工序,加大监管力度。整个工程不但有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进行监管,工程指挥部还派出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对不按规定施工的及时制止并责令停工整改。同时,还发动项目区群众充当“监理员”。在项目区内每个村选派一名责任心强、懂农业水利的“土专家”,参与工程质量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

  (二)强化资金管理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直接管理。一、为项目资金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二、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制度。三、严格执行“先报后审再批用”原则,规定开支范围,规范拨付手续,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和无预算、无计划的拨款,坚决不予办理。四、组织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与安全。五、严格遵循先验收后拨款的原则。在拨付项目工程款时,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首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指导人员、质量监理人员对各阶段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提出资金拨付计划,报县政府审核签批,再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项目工程款直接打入施工企业银行帐户,做到谁签字谁负责,使项目资金中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

  (三)强化项目后期管护

  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工程竣工后,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局、财政局,将工程移交给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正式移交合同,并明确责任和义务。再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区各村签订《国土整治建设工程设施养护保管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片、落实到块、落实到人,做到层层负责、级级把关,确保项目工程长期使用,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成为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农民带来实际利益的富民工程。同时,按照“参与整理各村土地总面积基本不变”的原则,搞好土地权属调整,将开发整理好的土地重新登记,交付各村使用。

  三、抓好结合,注重提高国土整治的综合效益

  把国土整治项目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驱动力,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实施,做好“四个结合”。

  (一)国土整治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通过整治,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6.1万亩,经整理后的农田生产资料成本和生产性投工均减少,更便于机械化耕种。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成了一批高效农业示范带和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如八里湖办事处高产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和管窑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成后,环境大为改善,耕地等级大幅提升,管窑项目区已成为全县最大的油茶种植基地。

  (二)国土整治与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

  在抓好项目区内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水利部门,结合搞好区域性关键水利工程的建设,逐步改善农业排灌条件。近年来,全县国土整治项目新建泵站55座,新建斗渠50500米,新建农渠126000米,新修农沟159000米,埋设涵管730处,修建节制闸65座。基础设施完成后,有效浇灌和排涝面积达到90%,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现出强劲势头。

  (三)国土整治与农村环境建设相结合

  把开展国土整治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单纯的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产条件转为改善农村的整体风貌。重视农田防护林的建设,树种选择考虑防风与美观兼顾,同时改善了项目区农田小气候,防止水土流失,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环境。对农民新村进行统一规划,将改善农民居住水平与提高建设用地率相结合,改善了村容村貌,提高了生活质量。

  (四)国土整治与通村公路建设相结合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将国土整治与通村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地结合,提出“统一规划、叠加推进、合力开发、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在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中,将生产道路建设与通村道路相衔接。在县政府的统一调配下,将项目中的道路建设资金、交通部门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群众集资的配套资金集结使用,实行叠加投资,提高道路等级。在省级投资八里湖土地整理项目中,将通村公路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到项目区内三个村,共修建水泥路面10.5公里,为项目建设节省了大笔资金,避免了国家资金的重复投入。在国家投资赤东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项目区循环路11.7公里原设计为泥结石路,县政府组织赤东镇政府、国土资源局和交通局三家单位进行协商,整合相关资金,将泥土路直接建成水泥路,由赤东镇政府负责修建路基,交通局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国土部门负责水泥路面的建设。通过资金整合,不仅提高了道路等级,而且节省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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