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7日 10:54 来源:财新网
去年台湾男女婴比为1.09,高于正常比例的1.06
【财新网】(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台湾卫生署5月15日公布去年男女婴出生比统计,男女婴比为1.09,高于正常比例的1.06。卫生当局指出,若依此数据推估,约有高达3000多名女婴经性别筛检与鉴定后被迫消失。
卫生当局指出,部分台湾人仍有重男轻女观念,加上部分医师以性别检测与精虫分离术(即生男育女术)获取高额利润,是造成持续的性别失衡的主因。
“医界若再做胎儿性别筛检,或因胎儿性别从事堕胎,不排除移送检调调查,若是查有实证,医师和孕妇都恐吃上官司,医师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孕妇可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健康局长邱淑媞说。
邱淑媞指出,台湾“《刑法》”中有堕胎罪,受孕妇嘱托为其堕胎者,可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堕胎妇女也可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但台湾另有《优生保健法》,当中指若怀孕会影响身心健康时可堕胎,为免此成为非法堕胎的保护伞。
“未来不排除在《优生保健法》中明订,性别不可为堕胎理由。”邱淑媞说。
台湾卫生署已于今年1月公告,医师不可以非疾病因素做胎儿性别筛检或因胎儿性别进行堕胎,否则最重可废止医师证书。卫生署并使用医师与机构的“接生性别比”作为警示指标,将全台湾所有接生医师与各接生院所婴儿性别——纳入监视系统。
邱淑媞说,虽然有了监控数据,但查证确实困难,因此,不排除将可疑的医院、医师数据,移送检调单位,针对是否触犯刑法堕胎罪进行调查。
台北市民政局人口政策科长游竹萍接受财新记者访问时表示,自从育龄女性生育不足现象严重以来,相关单位就更关注台湾男女婴的比例失衡问题。
“有些爸爸妈妈观念还是比较传统,可能觉得既然只生一个孩子,就生个男孩。”游竹萍说,“这还是一个观念的问题,民政单位对这一块很在意,所以我们会不断有性别平等的倡导活动。让爸爸妈妈有好的观念,男孩女孩一样好。”
游竹萍还介绍,现在台湾的公务体系有专职负责性别影响评估的单位,他们会定期观测各项性别数据,并提出预算及评估报告,随时因应台湾的性别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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