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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策”助力草原重生

2011年05月23日 18:46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1年,我国正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奖励专项资金136亿元

  ■这是建国以来我国在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安排资金规模最多、覆盖面最广、补贴内容最多的一项政策,涵盖37.1亿亩草原,惠及千万牧民

  □ 本报记者 夏祖军

  一项被誉为新时期我国草原保护建设和牧区发展的“大政策”,2011年起正式在全国8个主要牧区省份实施。这项名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政策,目标是使全国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牧区可利用天然草原的生态保护功能得以恢复;牧区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转变,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牧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牧民收入水平稳定提高;草原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建立,牧区人口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专项资金136亿元,用于实行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牧民生产性补贴等。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话说,“这是建国以来在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安排资金规模最多、覆盖面最广、补贴内容最多的一项政策。”这项政策将涵盖我国37.1亿亩草原,惠及千万牧民。

  加强草原保护建设

  刻不容缓

  我国是世界上第二草原大国,拥有天然草原近60亿亩,相当于耕地面积的3.2倍、森林面积的2.3倍。草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发展草原畜牧业,关系畜产品供应和农牧民增收,关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近年来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一系列草原重大生态工程,初步遏制了草原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的势头。”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说,但由于气候变化、过度利用和人为破坏影响,目前全国90%的可利用草原不同程度退化,中度和重度退化面积达23亿亩,草原生态总体上呈“点上好转、面上退化,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

  草原生态功能的弱化,导致以草原畜牧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牧民收入增长缓慢。目前,264个牧业县和半农半牧业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72%。据2008年统计数据,全国264个牧业和半农半牧业县,牧民人均纯收入比同期全国农民平均收入低20%多。

  以四川省为例。作为全国8个主要牧区省份之一,四川牧区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和横断山区的腹心地带,由甘孜、阿坝、凉山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构成,共辖48个县(市)。牧区有天然草原2.45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12亿亩。截至2010年,牧区草原退化面积1.67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8%;牧民人均纯收入2628.3元,仅为全国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44.4%。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和云南等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8个省份是我国天然草原的主体,占我国草原面积的80%以上,改善这些地区的草原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牧区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且8个省份集中在西部地区,属于边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生态脆弱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地区和难点地区。同时,8个省份既是少数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地区,又与十几个国家接壤,涵盖60%多的陆地边界线,承担着维护民族团结和守土护边的重要职责。因此,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刻不容缓,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

  制定出台

  惠及千万牧民的好政策

  政策在共识中形成。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内蒙古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增加惠民补贴提高牧民收入的建议》,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两会”后,这项建议与李其其格、吴泽刚、色音图三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同类建议一起,被全国人大合并为《关于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的建议》,并确定为当年的重点办理建议,由财政部牵头承办。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谢旭人部长多次批示,要求有关司局认真研究办理。为尽快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多次带队赴宁夏和内蒙古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提出了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并经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这项被称为“大政策”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行禁牧补助。对生态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测算标准对禁牧牧民给予禁牧补助。5 年一个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合理利用。二是实行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根据草原载畜能力,科学确定草畜平衡点,合理核定载畜量。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牧民在草畜平衡的基础上,实施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持续实施草畜平衡奖励,直至形成草原合理利用的长效机制。三是实行牧民生产性补贴。为提高牧民种植人工牧草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人工牧草种植,增强饲草料补充供应能力,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实施人工种植牧草良种补贴;对已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或草畜平衡,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牧户,按照每年每户补贴500元的标准,对牧民生产所用柴油、饲草料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为鼓励牧民转变传统生产方式,提高经营效益,中央财政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将牦牛和山羊纳入补贴范围。

  政策出台后,受到了广大牧区人民的欢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音锡力嘎查牧民齐木德高兴地说,他家6口人、1.5万亩草场,按照国家的禁牧补助标准,在恢复草场的同时每年还可获得7万多元的补助金。而在没有落实禁牧政策时,他家常年大概可以养500只至600只羊,除去饲草料成本7—8万元,每年纯收入只剩4万多元,如今少养羊甚至不养羊反而还划算了许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党组书记张志恒说,“这是牧区的一次革命。我从在牧区基层工作开始,这么多年来一直呼吁这项政策,现在终于盼到了。”

  把补助奖励机制政策

  落到实处

  为了把这件惠及千万牧民的好事办好,财政部、农业部近日在北京召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动员布置会,对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进行动员和部署。谢旭人部长在会上强调,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一项推进牧区发展的新政策,安排的资金规模也相当大。要科学分析和把握实施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心研究和设计每一项工作细节,精确处理和化解每一次遇到的矛盾和难点,把管理工作做到细微之处,把政策宣讲到千家万户,把成效体现在千里草原上,真正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成为社会认同、牧民满意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德政工程。他要求在政策实施中把握好以下几点:合理确定标准,确保科学公平;充分尊重牧民意愿,加强政策引导;实行资金、责任、任务、目标“四到省”,地方主抓落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韩长赋部长在会上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带着对“三牧”工作的深厚感情,以只争朝夕的拼搏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坚持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政策执行流程,细化操作程序,实化工作措施,加快政策落实。为此,要及时制定政策实施方案,尽快细化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加快落实补助奖励机制的各项政策,做好技术保障和管理服务等。

  被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8个省份都积极行动起来,纷纷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落实工作。

  内蒙古提出了“四保一完善”的总体思路,即保生态、保收入、保稳定、保供给,完善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纪大才介绍说,在具体实施中,内蒙古提出了以“标准亩”为补贴基本单位、变一次性减畜为分年度减畜、同步开展移民试点等措施。

  作为全国五大牧区之一,西藏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草定畜、薪柴替代、草原监测、奖补结合”为主要内容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试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艾俊涛介绍说,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西藏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充实加强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精心拟定实施方案;推进草场承包,分解落实任务;建立管护机制,完善草场生态管护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管理等。

  在新疆、青海、四川、甘肃、宁夏、云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当地领导都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随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在8个省份的全面落实,我国草原生态建设将迎来新的春天,一幅“蓝蓝的天,青青草,母亲河静静地流淌,蒙古包里奶茶飘香,鸟语花香彩蝶飞舞”的美丽画面,将重新展现在广袤的草原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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