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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增容扩面

2011年06月15日 18:27 来源:中国财经报

  今年在省以下财政部门全面铺开动态监控改革并创新管理制度,力争2012年在全省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督

  本报讯 记者夏祖军报道 继去年在省级实现动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广东省今年又在省以下财政部门全面铺开动态监控改革并创新管理制度,力争2012年在全省建立覆盖政府各层次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督,确保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高效。

  作为全国最早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广东省从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出发,积极构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广东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是在有效整合系统资源、实现两项改革融合共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2005年7月,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虽然这项改革取得了成效,但它更多的是一种“事后”监督,对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出现的支付风险和隐患无法进行有效监控。2007年开展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较好地弥补了当时监管体系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在对两项改革进行对比分析后,广东省财政厅提出了构建财政支出监管平台的设想,即以“一个平台、两个模块、独立运作、功能互补”为主要内容,重新开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目前已完成两个系统的融合改造,通过统一底层数据结构,整合业务操作环境,实现了用户单点登陆、平台信息集中共享、监控功能互为补充、界面风格和谐统一的系统建设目标。通过开创性的系统资源整合,实现了1+1>2的功能扩展,建成了一个集数据集中、智能预警、动态监控、比对纠错、财务核算、综合分析于一体的财政支出监管大平台。

  广东还充分利用信息集中优势,创新优化监控规则。通过整合财务监管、动态监控两个系统模块,财政支出监管平台向上可追溯到资金指标来源,向下可追踪到单位财务核算情况,有效拓宽了监控范围。

  同时,通过统一数据结构,共用一个数据库,有效集中了各类监控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动态监控规则进行了创新优化,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14类共53条预警规则,有效实现了对从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拨付申请、代理银行支付、银行清算日报返回到预算单位财务核算整个预算执行全过程中系统数据关键要素的自动比对,如果发生要素篡改或没有按要求填写,系统将立刻发出红色预警,从而防止资金盗用、挪用、违规划拨等现象的发生。

  为防止财政资金在代理银行环节出现的各类资金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存在的财政、银行内部人员相互勾结盗用、骗取资金的情况,广东省财政厅专门设置了“银行账户管理类规则”,分别对预算单位新增账户审批、基本户、特设专户资金归垫、基本账户与特设专户相互划转资金等8类情况进行严密监控。

  此外,广东还就动态监控日常管理制度进行了探索研究,并根据监控管理工作需要,设置四个关键岗位:日常预警处理岗,直接处理黄色、橙色预警;业务处室预警处理岗,直接处理红色预警,并督促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及时整改;实地核查岗,由监督部门按规定组织相关岗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系统维护岗,保障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各业务系统的数据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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