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6日 10:42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6月14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驻守巡查及再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前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的基础上,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驻守巡查工作,同时由部领导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再赴重点地区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
根据《通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组将于6月16日~23日分赴四川、安徽、贵州、湖北、重庆、河北、福建、广东、湖南、江西、云南和陕西等省(区、市),重点了解这些地区近期地质灾害情况,督促检查当地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等工作开展情况。
《通知》要求,主汛期期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区片专家要在负责区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驻守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防治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指导地方开展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通知》确定了西北、西南、中部、华南、东南、北部、西部7个区片的专家组成员,规定各区片专家组每周一向部报告上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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