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7日 02:39 来源:新京报
■ 社论
从网友对“京通快速路更换里程牌”的报料来看,民众并不缺乏举报的热情。这些热情急需纳入部委清理行动,以求形成遏制地方公路乱收费的合力。
近日,有网友发现京通快速路更换里程牌,终点收费站八里桥站附近总里程标牌“12km”已换成了“16km”。原本大望桥上的0公里标牌,变成4公里,以此计算,起点向西延长到了东单附近。网友怀疑,管理方加长京通快速,是为了应对收费公路治理。
网友的怀疑还仅仅是怀疑,但在五部委刚刚启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之时,收费的京通快速路更换里程牌,这其中的原因,的确值得怀疑。
关于公路乱收费的禁令,这些年中央各部委没少下发,却始终摆脱不了“边清边收、屡禁不止”的局面。公路乱收费之所以成为顽症,根源还在有利可图、有责不究。有人评价监督的现状是:“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需要警惕的是,宣布专项清理行动的文件下发后,乱收费的地方恐怕已经做好了应对之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所以,要对各地的公路乱收费进行清理,依赖于地方的“自查自纠”是靠不住的。这些年来,我们很少见到地方主动曝光某地公路乱收费的信息。媒体和社会舆论曝光的个案倒是不少,可惜批评如潮,乱收费却未曾遏止。
依立法法的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必须有法律依据。《公路法》对收费公路也有明确的限定。尽管一些地方曾由政府投资建设公路,却假以企业参与投资的名义,变相延长公路收费期限。这些招数,只要认真核查,也不难识破。所以,清理公路乱收费,缺的不是法律,而是行动。
当务之急,还是期待五部委能够广开言路,改变以往“内部行动”的做法,转而寻求民意的支持。如能公开设立便利的举报渠道(电话或邮箱等),并承诺对有明确事实依据的举报都能做到有举必查,有举必复。则此次专项清理活动,必将有别于以往各次。
从网友对“京通快速路更换里程牌”的报料来看,民众并不缺乏举报的热情。这些热情急需纳入部委行动,以求形成遏制地方公路乱收费的合力。为了便于民众举报,对于现存的收费公路及其收费年限、收费标准等,相关部门均应以合适的方式予以全部公开。
要让“严禁”不再流于“言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也可考虑用严格收费程序来改善监督状态。如规定所有收费路段必须在收费站的醒目位置竖立一电子公示牌,上面载明收费依据、审批文号、收费范围、收费期限等内容。目前各地的公路收费多有电子收费系统,甚至可以考虑竖立“终止收费倒计时牌”,方便监督。
在公民监督的汪洋大海下,各部委的清理工作将主要变为受理和核实,这样不但能减轻部委的工作量,还能极大地提高清理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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