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8日 08:31 来源:东方早报
(一)2011-2013年(试点推进期)
主要是培育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制定住宅模数、装配式住宅体系、配套构配件和部品的标准规范;制定土地、规划、金融、财政和税收等方面的配套鼓励政策体系;培育装配整体式住宅设计、开发、施工和构配件生产等企业的发展。
争取2011年开工建设装配整体式住宅试点项目面积达60万平方米,2012年达100万平方米,2013年达150万平方米,单体住宅结构的预制装配率达15%以上。
(二)2014-2015年(面上推广期)
主要是形成比较完善的住宅产业化技术标准体系和比较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完成一大批产业工人培训,建立多种装配整体式住宅体系和系列部品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争取2015年整体式住宅当年装配面积占全市住宅开工总量的20%左右,逐步实现全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内环线以内新建住宅全面推行装配整体式住宅方式,同时,单体住宅结构的预制装配率达30%以上。
资料来源: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住宅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