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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毛利率超房产 15条高速去年收费50亿

2011年06月30日 15:21 来源:南方周末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余波未了,近日,又有消息称,全国14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2010年毛利率超过房地产业,高速公路的公益属性再次成为各方争论焦点。

  高速公路毛利率超房地产 京15条高速去年收费50亿

  据《新京报》6月30日报道,全国14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数据显示,14家公司的销售毛利率算术平均值在50%以上,超过房地产行业。

  以宁沪高速为例,2010年其销售毛利率为56.21%,赣粤高速2010年销售毛利率为48.81%;深高速2010年销售毛利率为52%,四川成渝高速为58.88%。

  北京的高速公路毛利率相对较低。除首创股份旗下京通快速的毛利率超过67%之外,经营京津塘高速的华北高速毛利率只有40.66%。不过,北京三家上市公司经营的16条收费公路,2010年收取的通行费也已经达到57亿元,剔除跨越三地的京津塘高速外,15条高速公路仍收费50亿元。

  北京控股并未单列出机场高速的毛利水平,但根据3.12亿港元对应8500万港元股东应占溢利,考虑96%的持股因素和25%的所得税率,其机场高速业务的毛利率应为38%。

  而据了解,大型行业中,房地产行业是毛利率较高的行业。但这一行业的毛利率也一般维持在40%以下。垄断型企业中,中国石油去年的销售毛利率为33.79%,中国石化为19.66%。

  曾起诉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违法的律师李劲松表示,公路建设本来就是带有公益性质的工程,就像保障房一样,政府不允许过多盈利。原则上是保本微利,5%-8%的利润率,最高利润指标不可能也不应该超过15%。

  公路何时回归公益属性?

  高毛利率不可避免地会牵扯到高速公路的高收费。其实,国务院早前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公路事业的发展应坚持非收费为主。在近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发的通知里亦强调“公路作为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基本属性”。

  然而,据了解,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95%、一级公路的65%都是收费公路。其中很多还是超期收费、超量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政府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经营性公路),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既为公共事业,为什么还要收费?

  据悉,高速公路包括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还贷公路收费为了还清贷款;经营性公路则不仅要收回投资,还要有收益。

  “不管是收费还贷,还是经营性公路,这个模式并非可以无限期使用。在还完贷款或者实现前期回报之后,应该逐渐作为一个准公共产品,为大众提供便捷服务。”北京交通大学教授欧国立称。

  不过,当前各地频现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借机敛财。据《广州日报》报道,目前风波中的首都机场高速就是从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并以此为由超期收费。

  北大教授王锡锌王锡锌在《新民晚报》的采访中就指出,公路丧失公共属性因政府投入缺位。

  “经常有人提到,美国的高速公路很少有收费的,这是因为公路建设90%的资金由美国联邦政府投入,这是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政府投资建设。我国的情况是,无论是政府贷款建设然后把它卖掉,还是社会资本的介入,都要由地方出钱。社会资本进来了,凭什么不让它挣钱呢?它本身就是营利性的。”王锡锌说。

  王锡锌说,从高速公路建设的投入可以清楚地看出,一种具有公共属性的产品,异化为市场的资源,也是因为政府在投入上缺位引起的。过去可以说没钱,现在财政资金应该够充足了。政府财政的投入上不发生转变,收费公路的乱象就不会消除。

  有发改委相关人士近日表示,要使普通公路逐步回归公益属性。对此,专家指出,应严格执行法律上规定收费期,并充分公开财务信息;对一些新建的公路,政府要有建设上的财政投入,不要在源头上再欠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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