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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波澜骤起 县域与高速公路成高危

2011年07月01日 23:44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杨中华 北京报道

  经济刺激计划渐去,融资平台中隐藏的风险正逐渐显露。

  历时数月,逾4万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署终于在6月27日公布了对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截至2010年末,全国地方性债务达到了10.7万亿元,尚未支出仍以货币形态存在的有1.1万亿,其中,银行贷款余额为8.5万亿。

  审计署认定并审计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总额为4.97万亿,而在此前银监会曾显示有9828家地方融资平台,其余额为9.09万亿。

  正当审计署公布地方债务以及国外机构纷纷表示对地方融资平台担忧之际,《新世纪周刊》的《云南高速公路建设融资平台近千亿贷款“违约”风波》引爆市场,紧接着香港媒体又报道称上海一家城投公司变相拖欠银行贷款,曾经隐秘的地方融资平台风险似乎一下子爆发了。

  一位监管人士指出,审计署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表明了监管层对地方债务一种积极的做法,并且有可能监管层已经对地方债务等棘手问题的处理办法进行商议。虽然云南、上海融资平台有风险暴露,对市场产生了强烈的预期,但是,地方融资平台集中爆发的概率相当小。

  2.5万亿入驻

  市政及高速路

  经过审计署、央行以及银监会等主管部门摸底,地方融资平台的神秘面纱正在被一一揭开。

  全国有多少家地方融资平台?几方给出了不同的答案。银监会认定的地方融资平台截至2010年末,大约有9800家。

  在6月27日,审计署报告中指出,到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融资平台公司6576家,其中省级有165家、市级1648家、县级4763家。其中以政府建设项目融资为主的有3234家,还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有2169家。

  统计口径相对宽泛的中国人民银行,在早期发布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认为在2010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其中县级占到70%。并且在报告中,央行对融资平台数量的统计指标进行了解释,指出地方融资平台按隶属关系分为省级、市级以及县级。

  “虽然财政部等四部委下发过文件,但是各方似乎对地方融资平台家数的数据不尽相同,这也是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在各个监管角度下的暴露。”上述监管人士认为。

  地方融资平台的规模,似乎也是神秘莫测,难以定论。

  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人大常委提交的报告中指出,截至2010年末,全国地方融资平台余额为4.97万亿。与银监会的9.09万亿相差近4万亿,而与央行的地方融资平台余额上限差距则更大。

  报告中显示,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2011年、2012年到期偿还的占24.49%和17.17%,2016年以后到期偿还的占比为30.21%。这也预示着在2011年和2012年,各地的地方融资平台有不少贷款将到期,面临着还本付息的压力。

  在投向领域中,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整理等占据了前几位。在央行的报告中更为细化地指出,约有五成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用于市政基础和公路建设,按照审计署的数据,那么则有大约2.5万亿是投向了上述领域。

  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投向市政基础设施,而中部、西部以及东北地区更多地则用于公路建设。

  此时此刻,云南高速公司建设融资平台的变动,也给中西部投入巨资建设高速公路的融资平台敲响了警钟。

  县级融资平台高危

  在审计署发布政府债务报告之后,云南高速公路融资平台以及上海城投平台出现“违约”集中曝光,虽然在各地地方政府的斡旋下都得到了解决,但是未来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却难以回避。

  面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有独立机构以及评级机构一致认为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加大,并且会造成较多坏账,中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指出,地方融资平台要看债务的可持续性,并且监管层要求商业银行按不同的权重进行拨备,以应对风险。

  虽然国内众多研究机构以及审计报告称地方债务的风险可控,没有超出偿债能力。但是在众多的县级地方融资平台中,未来风险却依然严重。

  在审计署的认定中,县级融资平台有4763家,截至2010年县级融资平台的余额则为14038.26亿元。而央行的报告中则指出,县级融资平台有将近7000余家。

  “虽然这些县级融资平台余额相对规模不大,但是数量却占比较高。而且在县级融资平台贷款中,其对接的则是城商行、农商行以及农信社等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并且地方政府能够在其中拥有话语权。而中、西部的县级以及县级以下融资平台则是未来风险的集中点。”一位央行基层工作人员认为。

  “从云南高速公路融资平台事件可以看出,在中西部进行的高速公路等基础建设融资平台贷款,势必在今明两年具有还本付息的压力,而审计报告中也指出,有些高速公路刚刚运行,再加上当地的特殊情况,收费显然不足以支付贷款。对于即将到期的融资平台贷款,则有很多会采取展期、借新还旧等手法操作。”一位商业银行信贷处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解释道。

  在年初,银监会就下发规定指出,新增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仅仅限于保障房建设,并且对于到期贷款,不得展期、不得借新还旧,要立即收回。

  上述监管人士指出,虽然监管层已有所规定,但在执行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例外现象。

  在审计过程中,显然审计署也注意到这些情况。在报告中指出,有358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1059.71亿元,借新还旧率平均为55.20%,有148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逾期债务80.04亿元,逾期债务率平均为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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