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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围填海工程要慎之又慎

2011年07月08日 10: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秦皇岛7月8日讯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近日在河北调研时表示,岸线工程和围填海要慎之又慎。

  刘赐贵在河北调研时,就海洋事业发展,提出5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要规划用海,区域功能规划要符合发展实际;二是要集约用海,处理好发展海洋经济与有限海域资源的关系,规范高效用海;三是要生态用海,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发展高新产业技术、先进制造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污染少、效益好的项目,绝不能先污染后治理;四是要科技用海,用海就要兴海,兴海必须提高科技含量;五是要依法用海,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对违法用海要坚决查处。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刘赐贵从厦门市长调任国家海洋局局长半年时间里,已多次强调,要严格项目审批,避免盲目无序的围填海,建立完善海域使用后评估机制。据厦门大学的研究报告显示,1980年至2005年,厦门湾有过27处围填海工程,对近海生态造成的损失估计达7.8亿元。此后,厦门斥巨资开展了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修复工程效果明显,被称为海洋生态修复“厦门样本”。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我国已实行围填海面积年度计划指标总量控制管理,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围填海项目的选址、方式、面积合理性、平面设计的审查,并积极推行人工岛式填海,鼓励湾外填海,减少对自然岸线、海湾、海岛、湿地等海域自然资源的破坏。

  2010年底,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围填海项目,严禁将单个项目化整为零、拆分审批,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2010年国家和各省共批准围填海项目571个,面积15560.86公顷。

  在我国沿海一些地区,由于人多地少,围海造地成为缓解土地资源紧缺的主要方式。早在2008年初,国家海洋局发布的《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指出,沿海地区对岸线和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存在着简单、粗放等诸多问题。围填海方式大多采用海岸向海延伸、海湾截弯取直或利用多个岛屿为依托进行围填,不仅带来了自然岸线缩减、海湾消失、岛屿数量下降、自然景观破坏等一系列问题,还导致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破坏,海水动力条件失衡,以及海域功能严重受损等不良后果。

  相关链接:围填海造地工程设计的三个基本原则:

  保护自然岸线的原则:进行围填海造地工程建设,应尽量不用或少用自然岸线,要避免采取截弯取直等严重破坏自然岸线的围填海造地方式。

  延长人工岸线的原则:围填海工程的平面设计要尽量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延长人工岸线的长度,提高新形成土地的价值。

  提升景观效果的原则:对围填海新形成土地的开发利用,一定要十分注重景观的建设,一般要在人工岸线向陆一侧留出一定宽度的景观区域,进行必要的绿化和美化,要注意营造人与海洋亲近的环境和条件。

  (责任编辑:佟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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