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刘润华:非典型局长

2011年07月22日 10:45 来源:《中国慈善家》

  富有激情,敢于尝试,在这位“社会改革家”眼中,能让社会领域一些体制、机制有所改变,是一件让人非常着迷和激动的事

  文  |  本刊记者 赵晨

  因为“请”进李连杰壹基金而备受关注的深圳民政局局长刘润华,最近又做出了一个“大动作”:将自己一手创办起来的深圳市慈善会“送”了出去。

  2011年6月14日,刘润华正式辞去慈善会法人代表职务,并将其托管给深圳关爱办 —— 一个由深圳市宣传部、文明办以及媒体合力打造的公益慈善平台,这也由此解除了深圳民政局与慈善会的上下级关系。而在刘润华眼中,为了彻底使慈善会“去行政化”,托管只是第一步。他的最终目标是要推动慈善会的根本性转型,使其与民政局的关系转变为政府主管部门与一般慈善组织间的关系。放眼中国,慈善会基本上都是民政部门内部的慈善组织,刘润华此举在中国尚属首例。

  而这样的“敢为人先”,对于刘润华来说已不是第一次。无论是托管慈善会,还是注册壹基金,抑或是以深圳市局级官员的身份实名开微博(http://weibo.com),都在映衬着其“社会改革家”的称号。

  尽管11年前刘润华曾经放弃过“民政局长”的职位,但在今年5月刚刚出版的《刘润华说民政——改革与担责》一书中,他在后记中却最终坦承:“八年求索、八年甘苦,我庆幸,我是民政人。”

  为壹基金落户

  “我没有比尔·盖茨有钱,还要养家糊口,所以,我不能捐出全部财产;我没有王振耀官大,更没有他有才,王振耀潇洒一‘裸’,满堂喝彩。如果我东施效颦也把官辞了,只能像一片凋零的树叶。”

  2010年11月25日,第二届中华慈善百人论坛上,刘润华以官员少有的激情发表了上述演讲。他告诉在座诸位,他要以自己的方式献身慈善事业,哪怕为此受点处分,权当是为慈善“认捐”。他还“煽动”总部位于深圳的万科董事长王石、民政部慈善司前司长王振耀等人:“做慈善,到深圳,这儿有我呢!”

  很多人诧异,刘润华为什么敢于说出这番豪言壮语。但很少有人知道,当时说这些话时,他心里正憋着一股劲。他正谋划着一件大事,因为太兴奋了,以至差一点就要脱口说出:“我要登记壹基金!”

  此前两个月,壹基金创始人李连杰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壹基金因为身份问题,很可能要中断。在得知此消息后,思考了仅仅20余天,刘润华就通过老上司也是其好朋友王振耀向李连杰抛出“橄榄枝”——壹基金可以到深圳来发展。

  壹基金立即派人与刘润华商谈,本着“讨论也是只有原则,没有细节”,“办成了就是原则”的想法,三个小时后,双方达成了共识,而其后的审批也只用了5天时间。在刘润华那次激情演讲后的第8天,壹基金完成了登记注册,正式落户深圳,成为中国第一家民间公募基金会。

  实际上,为了落户,壹基金曾联系过不少城市,但都以失败告终。原因是,在中国目前体制下,要想成立一家民间公募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还得先找一个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因为要担责任、担风险,很多部门不愿成为业务主管单位。

  而刘润华之所以敢让壹基金“到深圳来”,是因为2009年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署了《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授权深圳民政部门登记基金会,同时,鼓励深圳探索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体制。而这样宽松的公益政策,也让壹基金理事、且起家于深圳的王石,连呼三声“灯下黑”(意指未能察觉到发生在身边很近的事物和事件)。他的大胆,则被媒体称为“在沉寂环境里投下一块石头”。

  刘润华不怕风险吗?“什么叫改革?改革就意味着对现有的法规、现有的政策、既定的现有的一些习惯,有所突破。”不过,在接受《中国慈善家》专访时,他也坦言,自己一直在走钢丝,既要寻求各方面的平衡,还要有所突破。

  “被民政”

  没有人会想到,如今这位明星般的民政局长,曾经放弃过这一职位。

  2000年,未满40岁的刘润华经组织考察之后拟任深圳市民政局长。但他不经意的一句:“我能不能不去?”却让他暂时与这项工作失之交臂。那时的他认为,“民政没啥好玩的”。但阴差阳错,三年后,他最终还是获得了这一职位。在新书《刘润华说民政》中,他自嘲道:“终究逃脱不了‘被民政’的命运。”

  1960年,刘润华出生在广东东莞一个工人家庭。他当过知青,还在农村做过代课老师,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1982年初,从中山大学经济学系毕业后,刘润华被分配到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港澳经济研究中心工作。

  第一份职业就是做学问,这让刘润华养成思考和研究问题的习惯,并致力于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付诸实践。成为民政局长后,刘润华通过观察思考,很快发现,民政事业非常有拓展性。相较于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但正因为如此,才有更大的改革空间。

  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管理实行的都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行政一元化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包揽了一切社会事务。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结构的多元,也带来了社会阶层的分化,以及社会主体的结构性的变化,所以这时,就需要引进“社会”这个新的治理主体,使行政权力与社会互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结构。

  换言之,社会力量在崛起,政府部门应当扶持社会组织,让其参与到治理中。就公益慈善领域而言,就是要培育民间的公益慈善组织,打破官办组织垄断公益慈善事业的局面。

  “那些草根组织,真的就像草一样有很强的生命力。给它一点阳光,它就更加灿烂。”刘润华说。比如深圳有个自闭症研究会,就是一群自闭症患者的家长,在带着孩子四处寻医的过程中结识,并互相帮助,最后登记注册,形成自己的组织。它后来还被评为壹基金典范工程,获得100万元资助。

  除了给这些“小草”们应有的呵护,刘润华还尝试把民政部门内的“大树”移植出去。2004年,深圳民政局创办了深圳慈善会。几年来,它不断发展壮大,与各区的慈善会一道,已经成为了深圳市募捐的主渠道,尤其是在大灾大难中,募捐额占全市的比例超过80%。但刘润华却决定,将这一由深圳市民政局创办的、官方色彩很浓的慈善组织“民间化”——托管的举动算是迈出了第一步。“民政部门是慈善事业的促进部门,最好不要直接插手具体的慈善组织,否则就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导致对其他慈善组织的不公。”刘润华说。

  至于这些民间慈善组织是否能独立地存活下去,刘润华并不担心,在他眼中,政府与它们就如同园丁与树:如果树已经在生根、发芽,园丁应让它自然发展,不能一天到晚给它浇水、施肥。虽然这免不了会使一些幼苗消亡,但终有长成参天大树的。“我们不能全是小草,也要做出旗舰,培育拳头产品。”刘润华说,其所指的旗舰和拳头产品或许就是壹基金。

  对于壹基金,刘润华委派了深圳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作为其监事长,这既表示重视,也出于一种责任。不过,他也认为,理想的体制应该是,民政部门就类似工商部门,只承担社会组织登记以及相关的监管职责。

  事实上,刘润华上任八年来一直做的,就是让社会领域的一些体制、机制能有所改变,“这是一件让人非常着迷、非常激动的事。”

  官场“异类”

  其实登记壹基金的“特权”,并非深圳独有,全国省级民政部门都拥有此项权利。壹基金在深圳落户后,有几个地方的官员就曾对刘润华说:“这个事情我们也能做的,只是他们没找我。”刘润华笑笑,心里想的则是:“其实他们也没找我,是我找的他们。”

  刘润华用一个“哥伦布立鸡蛋”的故事来作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回到欧洲,有人说你没啥了不起的,新大陆就在那里,你只不过开着船往前走而已。于是,哥伦布拿出一只鸡蛋问,谁能把它立起来?没有人能做到,只见哥伦布轻轻磕了一下,把鸡蛋立了起来。

  在他看来,注册壹基金的事也是如此。“壹基金只不过是正好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我坐在这个位上,而且我正好在观察和思考。”刘润华说。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场风气下,“第一个吃螃蟹”的刘润华是需要勇气、魄力和智慧的。

  而培育这种改革气质,则要追溯到刘润华的早年经历。1989年,时年29岁的刘润华,出任当时深圳市委书记李灏的秘书。那时,深圳改革的大潮风起云涌,他整天听到看到想到的全是“改革”这个以前稍显陌生的词。深圳市为筹资金搞建设而“违宪”拍卖土地、学习香港廉政公署建立反贪局……刘润华至今回想起这些“大胆行径”,感慨万千。

  他还向《中国慈善家》讲述了这样一个细节:当年深圳要建证券交易所,尚未获得批准,一位老干部指示“这个事要慎重”。李灏却坚持:“请让我试一试,错了我负责。”刘润华现在常常回想,若没有当年李灏改革的魄力,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深交所。“那种改革,是要负全责的。”而与前辈们相比,自己现在的所为则是“小巫见大巫”。

  事实上,刘润华的每次举措都是心中有数的。比如对于壹基金,他就相信自己把握住了正确的方向,“基本不会挨批评,更不会因此而受处分。”当下的社会氛围日益宽松,整体的社会体制改革也是潮流所趋。而现实也的确如此,在2011年两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答记者问时特别表示,壹基金的问题是在民政部的支持下,由民政部门圆满解决的。

  其实,刘润华也有“私心”,他希望利用壹基金以及李连杰、王石等人的影响力,吸引一批企业家到深圳来做慈善。“我们做慈善、做民政,都要营销,都要跟社会互动。”

  2011年3月,刘润华开通了实名微博,与网友互动,用“不要钱”的方式宣传民政。几个月来,他得出的结论是,这种形式“基本可用、可控”。

  在刘润华的微博首页上,他给自己的标签是“老知青”、“曾是爬格子动物和乡镇干部”。自此,他也成了“微博控”——从早上6点到晚上12点,都可能看到他的更新。而从他的微博中,人们也可以看到其幽默、睿智的一面:有人问他,“如何提高年轻人经营婚姻的意识?”他回复,“鲁迅先生在小说《伤逝》中通过对涓生和子君婚姻悲剧的描述告诫我们:爱情需要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有人把疑似奥巴马年轻时的裸照转发给他,他发表看法,“窃以为这不算什么丑事,青春年少难免会有一些非常之举,此乃活力勃发也!”但当有人问他,公益与慈善有什么区别时,他则会老老实实地回答:“其实我也在云里雾里,所以,我常将公益慈善连用。”

  而其“改革家”的称号也正是微博上的粉丝给他冠以的。不过对此,刘润华却极其谦虚。“我只是顺势而为罢了。”但很快,他就恢复了往常的自信与霸气,“我们躬逢其盛,自当奋力争先,不甘人后。”

  TIPS

  刘润华采访语录

  论改革

  1.第一,我不能不依法,要依法行政,所以我必须要依法;第二,我不能完全依法,改革就意味着对现有的法规、政策,以及约定俗成的一些惯例的突破。

  2.改革难就难在,一种习惯的思维、定式,使得人们在遇到一个问题时,昨天我怎么做,前天我怎么做,今天我也怎么做。

  3.我们经常会有做不成的事。首先自己要理解,我们要做的事不一定对,即使是正确的事也不一定都能做成。所以有些事没做成,没关系,我们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我们不能纠缠在某一两件具体的事情中。

  4.形势比人强,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把潮流看清了,就赶紧走吧。如果没有走错方向,即使仅迈出一两步,即使不一定走得很好,也是前进了。

  论慈善

  1.做慈善的最高境界是没有任何杂念,只是奉献。但是,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就会曲高和寡,没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就等于窒息了慈善事业发展的空间。

  2.要为慈善人士创造一个宽松和包容的氛围,即使他有一些个人的想法,甚至是利己的想法,只要不影响社会利益,我们都要尽量包容。

  3.对民间成立公益慈善组织,要逐渐放开,宽松一点,门槛低一点,越来越低,而不是相反。

  刘润华改革大事记

  2008年9月 / 深圳市委市政府发文,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体制。

  2009年7月 / 民政部与深圳市签订协议,授权深圳市民政局登记基金会,同意深圳“探索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

  2010年12月 / 壹基金落户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既没有业务主管单位又是由民间发起的公募基金会。

  2011年1月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项目”获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2011年6月 / 深圳市民政局将市慈善会托管给市“关爱办”,民政局与慈善会不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政府主管部门与民间慈善组织的关系;深圳民政局致力于为全市的慈善会组织服务,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中国慈善家》其他文章